中标
南通铁路西站片区平西片区污水厂改站(含污水管)项目南通铁路西站片区平西片区污水厂改站(含污水管)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150529096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1772160854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南通铁路西站片区平西片区污水厂改站(含污水管)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铁路西站片区平西片区污水厂改站(含污水管)工程已由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市平潮污水处理站北侧

2.1.2 建设规模:将平潮污水处理厂将来改造为污水提升泵站,区域污水经振兴路、中兴路

接入西站大道现状d1000污水管道,最终进入西站大道现状1#污水泵站,本项目含DN600污水压力管线、DN800污水重力管线及11.5m3/d规模污水提升泵站。

2.1.3 合同估算价:11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2.2.1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

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①若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

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101093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1010930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海通城市发展有公司

代理机构

江苏天信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平潮镇恒东花园综合楼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英才大厦4号楼807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15052909668

电话

17721608548

 

   

 

 

20241021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R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R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R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内容与投标函一致。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

①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未超过 20 家(含 20 家)时,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②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超过 20 家时,本项目将由招标人代表从以

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R方法二;R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①若本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

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

②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的,该电子证书无

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

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规定缴纳凭证或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 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100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 ,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取值为:9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R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 0.6 分,每高1%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3.3(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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