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5631001b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致谦0310-81800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海天0311-69020345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名称: 【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 E1300000271025631001B01
招标内容:

【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监理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邯审批核准字(2024)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通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通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监理。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北仓路(光华大街-幸福街以东300 米)-含桥梁,总长2900m, 道路红线宽45米;北仓路主路上跨京广铁路布置大桥1座,全长944米,其中上跨京广铁路和浴新大街主桥采用(68+68)m独塔斜拉桥,采用转体法施工;辅路下穿京广铁路布置(16.25+10.5+16.25)米框架桥1座,全长24.22m, 采用顶进法施工;辅路下穿浴新大街布置(16.25+10.5+16.25)米框架桥1座,全长31.84m,采用现浇法施工;框架桥两侧设置分离式U型槽,跨度为16.25m; 在北仓路与京广铁路交叉处东北侧布置雨水泵站1座,设潜污泵5台、潜水泵1台;现状排水渠向西侧顺接改造布置6×2.2米暗涵1座,全长180米;敷设雨水管网2425米两根,雨水管径为D1350、D1000,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道,明开挖施工,雨水箱涵尺寸为2000*1400、1800*1600、3000*2000, 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明开挖施工。敷设污水管网1801米,污水管径为D1000、D500、D400,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道,DN800 材质为聚乙烯PE100管,均为明开挖施工;敷设再生水管网1264米,管径分别为De560、De225,材质为给水用聚乙烯管道(PE100),压力等级为1.0MPa,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配建5000个停车位设施,主要包括智能车位改造建设、智能终端等。新建1850个充电桩,主要包括快充终端、变压设备安装及充电桩施工建设。 2.1.3 建设地点:邯郸市复兴区彭家寨乡 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铁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未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投标人不存在《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等事故与招标投标挂钩实施细则》(京铁建〔2024〕195号)被停标的情形。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1 08:302025-01-08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1-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审方式,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的,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部分采取暗标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受理单位:招标人:邯郸市通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刘致谦;联系电话:0310-8180033、13831055528;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海天;联系电话:0311-69020345、1993059927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

电话:0310-8031829

电子邮箱:hdjszb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彭家寨乡互联互通项目监理投标人/供应商1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邯郸市通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锦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邯郸市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河北师范大学科技楼B座821、822、811、812室
邮编:

056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致谦

联系人: 李海天
电话:

0310-8180033、13831055528

电话: 0311-69020345、1993059927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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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ebeijinlin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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