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国庆路43号(新华书店)房屋出租交易公告
发布单位: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租单位 |
扬州广陵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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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YZSCQGF2022060021001扬州市广陵区国庆路43号房屋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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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
国庆路43号 |
面积 |
1765.54 |
基本情况 |
该项目定位为复合式文化空间,其经营业态为文创及酒店相关产业,建筑面积1765.54㎡,首年租金550000元,给予免租期6个月,每3年递增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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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 |
5年 |
项目编号 |
YZSCQGF2022060021 |
挂牌参考价 |
55.0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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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05日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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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应备条件 及承诺 |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意向承租人经营活动合法合规,诚实守信。 二、该项目定位为复合式文化空间,其经营业态为文创及酒店相关产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经营业态要求:可用于经营便利超市、轻食甜品、中西快餐、文创文具、特色书店、共享空间、办公经营、体验空间、研学教育、清吧餐饮、茶道。 三、运营方对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运营方擅自将租赁资产从事非法活动,招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运营方负责。 四、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财产整体转租,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五、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从事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六、租赁期间,出租方以现有房屋状况交付,不负责租赁房屋以及相关水电等设备的维修,承租人应做好相关维护工作,现场水电分割工作由承租人各自承担费用,如因屋面和墙壁体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届满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出租方,逾期不还,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若因拆除附属装饰物造成房屋毁损,承租人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符合我公司优质商户条件的,可向我公司申请继续承租。 八、承租人的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方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九、租金半年结算一次,先付后使用,水电费由承租单位自行交纳。 十、意向承租人一旦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同时一并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平面设计效果图。确定为承租人后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5.5万元。若中标单位不能在一周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一、按照产权方的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得提出异议。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没收其保证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二、承租人在任何时候不得在该房屋及场地内放置、保管、储存或允许、容忍放置、保管、储存招商单位认为有危险、毒害的任何武器、弹药、火药、硝石、煤油或其它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 十三、意向承租人采用(步 15050726723)预约方式勘察现场,如有需要,集中答疑。 意向承租人报名即视为承诺以下内容 (1)、我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内容是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的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2)、我承诺承租期间按照房屋使用要求诚信、合法经营,按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房租,不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分租。 (3)、我承诺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15日内无条件归还房屋,固定装潢部分应完整无条件交还招租方,不要求任何的补偿费用。 (4)、我承诺一旦报名,即应视为同意和接受招租公告中的全部条件和要求,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 (5)、我承诺15日内与招租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未签,招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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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人报名时 应提交材料 |
请各意向承租人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时请参照操作手册完善相关信息,注册后网上报名(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cqjy2/202005/fcf57a1079564408be6ba83d04a2d23b.shtml),报名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单位请以法人单位名称注册响应方,报名应提交:单位登记证明、单位法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2、自然人报名请以本人姓名注册自然人,报名应提交:身份证、联系地址、电话。 3、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请务必使用注册账号时所使用的银行卡缴纳,并请备注保证金缴纳码。采用转账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及其它方式。户名:扬州市财政局,帐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交易结束招租方上传合同文本后在3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不计利息。(保证金查询电话:0514-87111072)。 4、经公开征集,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取网上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由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不低于租金参考价协商签约,协议成交。 5、竞价时间:2022年7月6日上午10时,届时请各报名人自行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参与网上竞价,因个人原因错过竞价时间,中心概不承担责任。 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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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
1、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的保证金每处 60000.0元。 2、意向承租人应遵守扬州市公房招租相关政策法规,若有违背,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交经侦支队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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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1号楼14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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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
0514-82087112张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