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市某单位招标遴选车辆定点维修企业项目招标公告(2024-JW02-F1006)(第1包)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02-f1006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某单位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某单位招标遴选车辆定点维修企业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02-F1006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北京市某单位招标遴选车辆定点维修企业项目

提供整车修理、总成修理、小修保养、专项维修、应急维修及车辆年检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北京市朝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年(根据服务水平、质量、满意度可续签1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   95万元     

3.最高限价:   95万元      ;(此为每年履行合同总结算的限价,非投标报价限价,以实际维修费用为准)

4.本项目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按照中标排名,承修任务量分别为36%、34%、30%比例分配,浮动比例约5%,供应商执行各自报价。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注册入库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以采购机构现场查询入库情况为准。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拥有国家一类车辆维修资质(具备维修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的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514日至5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亦城财富中心A座904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拥有国家一类车辆维修资质(具备维修大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车的资质)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65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659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前将核对个人电子社保系统相关信息,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65930(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和某单位内网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人: 赵季婷、刘经理 

办公电话: 010-68004348 

移动电话: 13716987106  

    址: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亦城财富中心A座904室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办公电话:010-650933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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