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拟作出杭州临安兴盈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固废部分)的公告(拟验收合格)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7/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信息索引号 | 002508289/2020-56430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环境保护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20-07-27 16:36:47 | |
内容概述 |
关于拟作出杭州临安兴盈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固废部分)的公告(拟验收合格)
关于拟作出杭州临安兴盈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固废部分)的公告(拟验收合格)
杭州临安兴盈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杭州临安兴盈食品有限公司年产450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新溪新村
建设单位:杭州临安兴盈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汪国庆 13868029673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杭州普洛赛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杭州临安兴盈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新溪新村,主要从事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销售,企业拟投资200万元,淘汰原有燃煤锅炉、热风炉和烘房等设备,改用天然气燃烧供热,购置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生产设备,预计行成450吨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生产能力。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见验收监测报告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61097959、0571-636698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行政许可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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