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东、西区工业区改造项目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备案稿)主要内容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何淑姬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安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2018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等文件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集体土地整备中心委托,广东省安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东、西区工业区改造项目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一、土地使用权人

单位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西河股份经济合作社、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新胜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

联系人:何淑姬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

单位名称:广东省安田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辉路12号西楼四楼1号室

联系人:黄韵怡

三、地块概况

地块名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东、西区工业区改造项目一地块

地块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北社区夏平路北侧、新胜路西侧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3.193601°,北纬23.045921°

地块面积:31882.62m2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四、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时间为2024年1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建厂前为农用地,种植水稻等农作物;1997年起,陆续有企业入驻地块建厂,进驻的企业类型有五金及机械厂、鞋材厂、塑料制品厂、织带厂、木材家具厂、汽修厂、纸类制品厂、废品回收站等,以及餐饮用品仓库、环卫物业公司和餐饮店;2021年,地块内企业停产搬迁,清拆生产设备和厂房建筑,直至2023年地块内企业厂房拆除完毕;目前地块为闲置空地,杂草丛生。

       调查地块东侧隔新胜路为空地和平北东区工业区,南侧隔夏平路为佛山天鹅湖休闲酒店,西侧为闲置的东方农贸市场(现已拆除),北侧为空地。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地块早期开发成工业区,结合历史企业的生产情况、平面布局及污染物迁移途径,考虑到企业生产历史较长,基于保守原则,将地块全部区域视为重点区域,面积为31882.62m2

       综合地块内及地块周边的污染识别,原辅材料的成分及产生的污染物成分,以及各类污染物是否存在污染途径等进行分析,可识别特征污染物为:汞、铜、镍、镉、铅、六价铬、锌、总铬、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苯、甲苯、二甲苯、苯胺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第二阶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日,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人员访谈信息,综合污染识别结果,结合《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中重点区域与其他区域划分的相关内容,本次调查将整个地块视为重点区域。本次调查地块总面积为31882.62 m2,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和专业判断布点法相结合的方式,将整体地块按正方形网格划分工作单元,原则上不超过40 m×40 m网格密度,在每个工作单元中布设采样点,同时结合专业判断法将采样点具体位置设置在重点区域内的关注疑似污染位置,并结合重点区域系统网格内的重点关注区域和疑似污染位置分布情况适当在网格内增加点位数量。地块内共布设28个土壤采样点,布点密度约为1138.67 m2/个,点位钻探深度为6.0~8.0m,每个钻孔垂直方向采集5~6层土壤样品,共采集土壤样品141个(不含平行样);地块外布设2个土壤对照点,共取2份表层样品(不含平行样);所有土壤样品监测指标均包括pH、水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石油烃(C10-C40),根据地块不同点位所在区域的污染识别结果,增加监测对应的特征因子,包括总铬、锌、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和氟化物。

       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5份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浊度、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锌和总铬、氟化物、苯胺、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石油烃(C10-C40)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根据样品监测结果: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指标的检测结果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或背景值。

       (2)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超出GB/T14848-2017中IV类标准限值,其余检测指标均低于GB/T14848-2017中的IV类标准限值或推导值。浊度超筛选值污染成因可能为地块内底层土壤多为淤泥质粘土和粉质粘土性质,存在滤料与滤网无法完全过滤的情况,导致浑浊度偏高。浊度不属于GB/T 14848-2017中有毒有害指标,未列入《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附录H 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地块所在区域全面覆盖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块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或其他用途,不存在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暴露途径,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因此,无须启动地下水详细调查。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监测结果低于本次调查确定的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环境状况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综上,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可作为R2二类居住用地进行再开发利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