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日土县城植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西藏日土县同心圆砖厂农民专业合作社拟实施“日土县城植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现已委托环评单位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项目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设计和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向公众予以公示,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日土县城植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西藏日土县日松乡人民政府
4、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日土县县城
5、总投资:314.63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完善补充县城周边现有班公柳基地的水源问题,通过抽取地下水的方式灌溉县城周边已建设的班公柳基地,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两部分。
(1)其他工程
新建网围栏工程4484.4m。
(2)灌溉工程
新建80m机井1座,90m机井1座,100m机井1座,150m机井2座,配套输电线1104.35m;新建PE100级1.25MpaDN90管道长1319m,灌溉面积280亩。
二、评价结论
日土县城植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总图布局合理,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原则,采取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措施有效,可确保污染物排达标排放。工程实施后,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实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可行微。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电话或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反应。
建设单位:西藏日土县日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罗彬杰
联系电话:18908975316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①项目建成后,公众最关心的当地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②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③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④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⑤公众是否支持该项目;
⑥其它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