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乐区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站(滨海网龙)运维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现对长乐区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站(滨海网龙)委托运维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运维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环境空气颗粒物自动监测站(滨海网龙)运维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在服务期限内对区内1座颗粒物自动监测站(滨海网龙)开展运维,以及手工降尘监测服务。
三、服务期限:1年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迟于1月1日,则1月1日至合同签订日之间,中标方应主动与前一期运维方按实际差额天数结算运维费用。若上级环保部门将该站点运维工作统一上收管理,则运营期限至上收之日终止。
四、预算控制:
本项目控制价为9.9万元。
五、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报价单位需提供不少于2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运维技术上岗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6.上岗证书复印件。
7.项目报价单。
8.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八、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9.9万元(报价包含站点数据接入福建省环境空气质量智慧综合平台的年费用)。
九、开标时间、地点及采购方式: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2月27日15:30前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不接受邮寄)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1室)并参加现场投标;联系人:曹工(电话:0591-2881137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有效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三家(含)以上,若不足三家该项目以流标处理。
2.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15:30。
3.开标评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朝阳北路12号长乐生态环境局二楼会议室。
4.本次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十、付款方式:
按照空气站点月考核扣款汇总情况,分4个季度支付。每次支付金额为25%合同款减扣款额后的金额。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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