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禄口至苏皖界段(不含锦文路过江通道段)建设工程设计咨询DSQ-ZX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禄口至苏皖界段(不含锦文路过江通道段)建设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法规发〔2024】1268号、苏发改法规发〔2024】1269号批准实施,项目发包人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投资主体多方式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禄口至苏皖界段(不含锦文路过江通道段)工程路线起自于龙都社区附近,接南京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仪征至禄口段,向西经上秦淮湿地公园南侧跨越南京机场高速,经凤凰山南侧、禄口空港新城北侧,避让尹山雷达站后与规划宁黄高速交叉,继续向西经江苏软件园南侧后,与正方大道共廊道通过,止于滨江开发区枢纽,接锦文路过江通道南接线,江北段自G347西侧顺接锦文路过江通道北接线,经福音社区南,与拟建的G4231(宁九高速)交叉后,经石桥镇北侧,止于苏皖省界,接G9904安徽段。路线全长约44公里公里(不含锦文路过江通道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估算总投资约162.67亿元,其中建安费用约91.76亿元。
禄口至滨江开发区段分期建设,即一期实施机场高速至终点段(K8+499~K31+350),二期工程起点至机场高速段(K0+000~K8+499)与仪禄高速公路同步实施。本次勘察设计招标为禄口至滨江开发区段一期机场高速至终点段(K8+499~K31+350)及桥林至苏皖界段(K0+000~K12+955)。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4个标段,本标段为设计咨询DSQ-ZX1标段。
设计咨询DSQ-ZX1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勘察设计DSQ-SJ1标段在勘察设计周期内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的勘察设计咨询、安全评估等工作。
本标段设计咨询单位作为本项目设计咨询全过程的总体牵头单位,负责全线勘察设计咨询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3、服务周期安排:
设计咨询DSQ-ZX1标段:在收到相应勘察设计等成果后 15 天内完成相关设计咨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至少包括特大桥梁、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与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系统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完成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
3.3 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设计类)评价为C级及以上。
3.4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系统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人员)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自2020年1月1日(以系统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主体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咨询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相关信息并生成投标报表,以及填写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导入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xyfw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勘察设计DSQ-SJ1标段、勘察设计DSQ-SJ2标段、设计咨询DSQ-ZX1标段、设计咨询DSQ-ZX2标段4个标段投标,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
(6)注: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中的“高速公路主体工程设计或设计咨询”不包括既有高速公路维修、养护的设计或设计咨询”。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
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5.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 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 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 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京市珠江路63号交通大厦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5-83194375
招标代理:南京捷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南京汽车客运站司乘大10楼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5-58581755
传 真:/
9.其他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9.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9日17:00至2024年12月16日23:59, 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 “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联合体成员单位切勿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若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9.4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3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10:30。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9.5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 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759930197。
9.6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 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 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9.7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 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8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