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中华大道等南部区域道路老旧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合同信息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驻发改审批[2024]22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承包人(全称):
河南省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中华路、解放大道;练江路、等南部区域道路老旧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中华大道等南部区域道路老旧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驻发改审批[2024]22号
4.资金来源:
国家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
详见招标范围及施工图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含内容以及图纸会审纪要为准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以监理签署的开工日期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叁仟零玖万零玖佰柒拾叁元柒角壹分 (¥30090973.71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柒拾捌万贰仟陆佰壹拾贰元壹角 (¥782612.10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 (¥ 150000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贰佰贰拾肆万柒仟壹佰壹拾壹元整
(¥ 2247111.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黄秋实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06060A
地 址: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磊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396-2690063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账 号:
账 号:*016
发包人(全称):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承包人(全称):
河南省黄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中华路、解放大道;练江路、等南部区域道路老旧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中华大道等南部区域道路老旧雨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
驻马店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驻发改审批[2024]22号
4.资金来源:
国家专项资金及财政资金
5.工程内容:
详见招标范围及施工图
6.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最终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含内容以及图纸会审纪要为准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以监理签署的开工日期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 365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叁仟零玖万零玖佰柒拾叁元柒角壹分 (¥30090973.71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柒拾捌万贰仟陆佰壹拾贰元壹角 (¥782612.10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壹拾伍万元整 (¥ 150000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贰佰贰拾肆万柒仟壹佰壹拾壹元整
(¥ 2247111.00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黄秋实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06060A
地 址:
地 址:河南省驻马店市泰山路519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463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磊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0396-2690063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
账 号:
账 号:*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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