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公局和汇湾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建筑公司2023-27-和汇湾-施... | 项目名称: 建筑公司和汇湾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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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和汇湾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施工升降机租赁)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3-27-和汇湾-施工升降机 1.招标条件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已建设成立,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项目现场施工所需施工升降机进行招标租赁,租赁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A04-08地块普通高层住宅土建、安装等所有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二期工程(汕头市东海岸新城新溪片区和汇湾项目二期建设工程)以地块长边中心分界,东北侧靠韩山路,建筑面积约195572.25㎡。 工程主要内容:1.止水帷幕;2.土方工程;3.降水工程;4.桩基工程;5.防水工程;6.地下室结构;7.塔楼结构;8二次结构;9.装饰装修;10.水电安装;11.外墙涂料。 2.2招标内容:施工升降机租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设备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必须具备在广东省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办理设备备案、安拆审批、设备检验、使用登记证等相关文件的条件;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施工升降机 (1)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鉴定证书、产品质量检验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简介: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施工中有关技术难点的能力,根据工程需求,确保设备质量及供应; (5)设备具有国家权威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6)具有相关房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组织生产经验,具有特种设备租赁和安拆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 月 3 日16:00 至2023年 04 月 11 日 16:00 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3年 4 月 3 日16:00 至2023年 04 月 11 日 16:00 。 4.2 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3年 04 月 11 日15:00 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3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和汇湾二期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收款账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帐号:01-10-000495-01 4.4 不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mpm.ccccltd.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的时间为: 2023年 04 月 18 日 16:00 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04 月 18 日 16:00 止, 2023年 04 月 18 日 16:00 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不分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标。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3年 04 月 18 日 16:00 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和汇湾二期项目施工升降机租赁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CNAPS号码:301100000728 收款账号:01-10-000495-01(横线不可省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津片区中交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联系人:关 婵 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 联系电话:18568261206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投标保证金邮箱) 附件(第1页共1页) 租赁招标设备与包件划分
1.结算支付方式: (1)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5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30日至本月 29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结算时必须由甲方现场人员开具设备运转记录,按项目结算程序制度每月进行一次结算。 (2)该期结算办理完成后90天内,支付当期结算总价款的80%,施工升降机在报停拆除并办理完最终结算后60天内,甲方结清所有租赁款项。如果甲方以银行票据形式支付,乙方应给予支持。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及时拨付时,甲方可适当延迟付款时间,乙方应给予理解、支持。 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 √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应予以配合,由甲方承担票据产生的贴息费用,并在最终结算时一次性按贴息费结算给乙方。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家园四区10号楼 项目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新津片区中交和汇湾二期项目经理部 公司联系人:关 婵 联系电话:18612925559 项目联系人:李国召 联系电话:18568261206 电子邮箱:2403047666@qq.com(投标保证金邮箱) 2023年 4 月 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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