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台江县人民医院职工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改善职工的伙食,提高职工膳食条件,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社会公开招标,实行食堂承包经营。
一、招标单位:台江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台江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食堂位置及内部设施条件
1、该食堂位于苗疆西大道51号,交通位置优越、舒适、安静,是职工食堂位置设置理想场所。
2、该食堂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设置有餐厅、包间、厨房、饮食制作间、库房、辅助用房及公共部分等(详见平面布置图)。
3、医院仅提供房屋食堂内部设施,设备全部由承包方出资按医院要求购置、布置、包括厨具、餐具、消毒用具、座椅、空调等。
4、食堂水,电管线设有单独计量表、承包方按月按用量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水电费。
5、其他事宜,有意者可以现场考察。
咨询电话:王梅花 13765510887
四、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具有执行招标文件所列要求的能力。
4、食堂承包投标人投标前必须缴纳5万元保证金至医院财务科, 开标后,中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投标人一周内退还保证金),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房屋损坏责任等。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退还。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从业证,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
7、有医院食堂承包经验者优先。
五、承包方式:
1、承包期间所有的厨房设施,设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合同期满所有厨房设施、设备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2 、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 、承包金:各投标方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
4、合同期为1年,到期后另行招标,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
六、承包要求:
1、承包方必须接受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承包方的菜肴、 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当发现不达到标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终止承包合同,交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食堂经营期间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治疗饮食制作、配送;职工用餐、进修实习生生活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
3、早餐提供包子、馒头必须人工制作,禁止使用冷冻食品充当。
4、中标人应配置营养厨师,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特殊病人的饮食定制和配送。
5、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6、工作要求: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7、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中标人共同制定。
8、医院为职工承担的餐饮补助,由医院财务科定期刷卡在医院职工的就餐卡上(或以其他形式补助)。承包方不得克扣、不得以其他形式与职工抵扣物资、折现等,如被医院发现一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累计发现罚款加倍。
9、承包方根据大部分员工的要求更换厨师或菜肴口味,尽力满足大多数职工的要求。由承包方、医院每季度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达不到就餐人员80%以上满意的,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一年内有两次满意度达不到80%的医院可单方面提出解约(医院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到期处理。)
10、承包人不得转包,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保证全年、三餐不间断营业。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必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单方面解约方承担对方经济赔偿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标书投递、开标地点:台江县人民医院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问:2024年9月2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下午14: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如到报名截止期满后只有一家企业机构参与竞标的,则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按期开标。
八、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台江县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gztjxyy.cn/)发布。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台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贵州省台江县苗疆西大道51号
联系人:王梅花
联系电话:13765510887
台江县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29日
一、招标单位:台江县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台江县人民医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食堂位置及内部设施条件
1、该食堂位于苗疆西大道51号,交通位置优越、舒适、安静,是职工食堂位置设置理想场所。
2、该食堂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设置有餐厅、包间、厨房、饮食制作间、库房、辅助用房及公共部分等(详见平面布置图)。
3、医院仅提供房屋食堂内部设施,设备全部由承包方出资按医院要求购置、布置、包括厨具、餐具、消毒用具、座椅、空调等。
4、食堂水,电管线设有单独计量表、承包方按月按用量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水电费。
5、其他事宜,有意者可以现场考察。
咨询电话:王梅花 13765510887
四、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具有餐饮管理经营资格的企业机构,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熟悉饮食卫生等相关的法规知识。
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转包。
3、具有执行招标文件所列要求的能力。
4、食堂承包投标人投标前必须缴纳5万元保证金至医院财务科, 开标后,中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他投标人一周内退还保证金),担保其违约及其承包期间产生的安全责任、经济责任、房屋损坏责任等。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后7个工作日退还。
5、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从业证,方可上岗。
6、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
7、有医院食堂承包经验者优先。
五、承包方式:
1、承包期间所有的厨房设施,设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合同期满所有厨房设施、设备由承包方自行处理。
2 、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 、承包金:各投标方根据食堂的面积、服务范围等自行报价。
4、合同期为1年,到期后另行招标,同等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
六、承包要求:
1、承包方必须接受上级部门、医院安排的专人对承包方的菜肴、 米、面、油等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当发现不达到标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情况严重的终止承包合同,交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食堂经营期间所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2、必须做好为医院患者及陪护的治疗饮食制作、配送;职工用餐、进修实习生生活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菜色风味应以供应本地菜为主。
3、早餐提供包子、馒头必须人工制作,禁止使用冷冻食品充当。
4、中标人应配置营养厨师,按照医院的要求,做好特殊病人的饮食定制和配送。
5、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证供给;
6、工作要求:中标人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医院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行业规范及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完成医院管理中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定服务水平、饭菜品种、质量、价格水平、利润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保证有效执行。
7、价格标准:为保证职工和患者利益,食品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为标准经营,具体标准由医院及中标人共同制定。
8、医院为职工承担的餐饮补助,由医院财务科定期刷卡在医院职工的就餐卡上(或以其他形式补助)。承包方不得克扣、不得以其他形式与职工抵扣物资、折现等,如被医院发现一次给予500-1000元罚款,累计发现罚款加倍。
9、承包方根据大部分员工的要求更换厨师或菜肴口味,尽力满足大多数职工的要求。由承包方、医院每季度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达不到就餐人员80%以上满意的,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承包方处以500-1000元经济处罚。一年内有两次满意度达不到80%的医院可单方面提出解约(医院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到期处理。)
10、承包人不得转包,承包期间承包方必须保证全年、三餐不间断营业。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必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单方面解约方承担对方经济赔偿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标书投递、开标地点:台江县人民医院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问:2024年9月2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时间:2024年9月3日下午14: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如到报名截止期满后只有一家企业机构参与竞标的,则由招标单位决定是否按期开标。
八、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台江县人民医院(网址:http://www.gztjxyy.cn/)发布。
九、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台江县人民医院
地 址:贵州省台江县苗疆西大道51号
联系人:王梅花
联系电话:13765510887
台江县人民医院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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