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巴彭路8标第二分经理部
型钢大棚拆除公开询价函
编号:TLGS-BPXM-2023-003
各报价单位:
根据施工生产需求,巴彭路项目现对型钢大棚拆除进行询价,请贵公司按照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物资需求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计划拆除完成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型钢大棚拆除 |
2288平方米 |
次 |
1 |
2023年12月30日 |
重庆市武隆区白马镇豹岩村 |
|
一、报价格式(见附件1);
二、应提交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纳税人证明、法人身份证、与报价单(均加盖贵公司行政公章);
三、报价资料接收截止时间:请按照要求于2023年12月17日10时00至2023年12月20日10:00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参与,于2023年12月20日10:00至2023年12月20日10:00将报价文件上传到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报价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文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四、业务联系人:赵烁 电话:19945250555
五、评定标准:质量、价格等综合评定,兼顾效率和信誉原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 20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如乙方未能向甲方提供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结算价款5%的违约金。
(3)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0 %作为履约保证金, 0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钢筋大棚拆除结束,并办理全部结算手续后,45天内支付100%款项。
(4)本合同无预付款。
2、付款
(1)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甲方自结算款项达到 1 万元时开始向乙方支付,在办理结算过程中,保持该固定额款项不予支付,供货结束时将该固定额款项一次性支付。
②中期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 45 天内支付100 %款项中间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附件1:报价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巴彭路8标第二分经理部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