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2024年4月份氧气胶管等28种材料(002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2024年4月份氧气胶管等28种材料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JNB302-ZB-240622813,SXMTZB2402H-122(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2024年4月份氧气胶管等28种材料采购项目(招标项 目编号:JNB348-ZB-240521846、SXMTZB2402H-122(G))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 公司以同忻党委会(10)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费用,招标人为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 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2024年4月份氧气胶管等28种材料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2024年 年4月份二氧化碳吸附剂、一氧化碳吸附剂 采购项目:
标段内容:二氧化碳吸附剂、一氧化碳吸附剂采购,采购明细表如下:
2.3 交货地点: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2.5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同忻煤矿山西有限公司2024年 年4月份二氧化碳吸附剂、一氧化碳吸附剂 采购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 产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2.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二氧化碳吸附剂或一氧化碳吸附剂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供货合同和对应发票(任意一张)(含合同签字盖章 页、金额所在页等),如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发票有异议,以现场查验结果为准。发票查询地址:国家
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3.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8-12 17:30至2024-08-19 17:3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操作方法:
1)投标人进入“晋能控股招标采购网”(https://dzzb.jnkgjtdzzbgs.com/cms/index.htm)并登录账号;2)点击【采购执行】-【我的项目】-【我要参与】,找到本项目后,点击【立即参与】即可免费下载招标 文件。
4.2 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首次使用平台须先进行用户注册,点击门户网站首页【注册】按钮,按平台提示依次填写相关信息 并提交核验;经平台核验通过后即完成用户注册。
4.3 CA(数字证书)办理
投标人点击门户网站首页【帮助中心】-【CA办理】,查看具体办理流程。
CA用于投标文件的加密、解密及确认澄清等,没有办理CA,投标人将无法顺利参与投标、开标等,请投 标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办理CA。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9-02 09:0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不予受 理。
递交方法:
1)绑定CA。登录账号,点击【系统管理】—【证书管理】—【CA绑定】,按提示进行操作;2)递交投标文件。点击参与项目的【项目工作台】—【递交投标文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缴纳平 台使用费后,按提示上传投标文件并提交。
递交地址: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
投标人应使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 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加密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可在新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工具下载】专栏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和CA驱动(客户 端、CA驱动均与旧平台不通用,须重新下载安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02 09:00
1.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将货物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摆放在指定的场所。
2.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甲方允许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3.中标供应商接收采购人订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确认合同。供应商在确认合同后5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完成安装与验收(采购人
允许不在此期限内完成验收的情形除外)。
4.免费上门勘察及设计安装调试方案,确保有关线路设计合理、设备运行可靠、维护方便。
5.免费安装调试(超出随机标配范围的配件、辅材及服务费用另计)。
(二)质保期服务要求
1.质保期服务标准需与该产品出厂市价标准服务一致,同时包括整机6年质保(含冷媒)。
2.5×8小时技术支持服务,2小时电话响应,24小时内上门服务。
3.故障报修后两个工作日内解决问题,产品两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提供备机服务。
4.同一台机主要部件(压缩机、蒸发器、主控板、冷凝器)1个月内连续2次出现同一故障时,须于2个工作日内无偿更换同规格的设
备。
四、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供应商在确认合同后5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完成安装与验收(采购人允许不在此期限内完成验收的情形除外)。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3.乙方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允许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五、验收标准:
1. 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3.验收时间:甲方应于交货后10日内完成货物及安装的验收(甲方允许不在此期限内完成验收的情形除外)。
六、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
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
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4.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
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
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七、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署《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
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百分之百),并在履约系统中确认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
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采购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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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未能按期确认合同/供货/安装的(货品送达并搬运/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经核
实,发生5次(含)以上且同类违规订单数量达到该供应商本项目订单总数量1%的,自核实之日起,取消本期批量供货资格,拒绝该供应商
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赔偿或补
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争议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其他事项
1.双方可以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电子卖场运营机构反映售后履约情况。
2.如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内供货,甲方有权在供货期截止后取消采购,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需双方盖章即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清远市梓琛中学
甲方联系人:李老师
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梓琛中学
联系电话:18922555074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8-13
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30-08-13
乙方(盖章):广州超卓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州银行兴业支行
银 行 账 号:800227383409019
乙方联系人: 谭石苟
单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凤沙贝上元里大街一巷横一巷26号101房
联系电话:13802848635
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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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CO₂吸附剂(氢氧化钙) | kg | 2000 | 有检验报告 | |
2 | CO吸附剂 | 催化型(霍加拉 特) | kg | 100 | 有检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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