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废标公告
金额
64.4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300000271023585001
预算金额64.45万元
招标公司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俊0310-6566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志彬0310-20382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2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13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 | ||||||||||||||||||||||||||||||||||||||||||||||
---|---|---|---|---|---|---|---|---|---|---|---|---|---|---|---|---|---|---|---|---|---|---|---|---|---|---|---|---|---|---|---|---|---|---|---|---|---|---|---|---|---|---|---|---|---|---|---|
招标项目编号: | E1300000271023585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3585001B01 | ||||||||||||||||||||||||||||||||||||||||||||||
原公告内容: | |||||||||||||||||||||||||||||||||||||||||||||||
【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已由 大名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大审批建字(202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 2.1.2 建设地点:大名县城区2.1.3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范围为天雄路(五得利大街至园东街)、园中街(天雄路至大名府路)道路罩面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机动车道破损处修补后进行铣刨罩面、人行道拆除新建、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整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4 08:30至2024-08-2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13 10: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 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刘俊;电话:0310-6566080;代理机构: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志彬;电话:0310-203829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名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6570021 电子邮箱: dmzbb0021@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 |||||||||||||||||||||||||||||||||||||||||||||||
变更公告内容: | |||||||||||||||||||||||||||||||||||||||||||||||
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 废标公告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名县天雄路、园中街改造工程监理。 建设地点:大名县城区。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范围为天雄路(五得利大街至园东街)、园中街(天雄路至大名府路)道路罩面工程。建设内容为对机动车道破损处修补后进行铣刨罩面、人行道拆除新建、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设。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最高投标限价:644500元。 2、项目废标原因 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 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名县明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名县北京路西段路北 邮 编:056900 联 系 人:刘俊 电 话:0310-65660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龙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友谊时代广场B座2210 邮 编:056000 联 系 人:李志彬 电 话:0310-2038292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