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HZB0323-2023
预算金额2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24-83733447
标书截止时间2017/10/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ZB0323-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阜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阜新分公司共有各类车辆54台、除雪防滑机械设备115台。其中小型
客车19台,中大型客车10台,皮卡车16台,各类专项作业车4台,施工机械5台
除雪铲73台,汽车滚刷19台,中型撒布机16台,牵引式撒布机7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已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备案表
中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中的大中型客车维修、大型货车维修
及小型车维修)。
3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
至少有1项车辆维修或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维修相关服务业绩;
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
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2017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与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过
法律纠纷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1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日至
2023年12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持下述材料购买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书
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彩色复印件;②投
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
退。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1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4
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七、其他
阜新分公司共有各类车辆54台、除雪防滑机械设备115台。其中小型客车19台,
中大型客车10台,皮卡车16台,各类专项作业车4台,施工机械5台,除雪铲73
台,汽车滚刷19台,中型撒布机16台,牵引式撒布机7台。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
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
维护和小修、事故车修理、车辆定期保养及除雪防滑机械设备拆装、维修维护
保养工作。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阜新镇巴斯营子村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8182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纵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日目坤〈盖章)


招标公告
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分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阜新分公司共有各类车辆54台、除雪防滑机械设备115台。
其中小型客车19台,中大型客车10台,皮卡车16台,各类专项作业车4台,施工
机械5台,除雪铲73台,汽车滚刷19台,中型撒布机16台,牵引式撒布机7台。
2.2招标范围:阜新分公司2024年车辆及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包括
但不限于:整车修理、总成修理、二级维护和小修、事故车修理、车辆定期保
养及除雪防滑机械设备拆装、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阜新市内;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①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 : ②投标人已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备案表中经营范围包含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中的大中型客车维修、大 型货车维修及小型车维修)。
企业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业绩止)内,至少有1项车辆维修或除雪防滑机械设备维修相关服务业绩;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 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企业 信誉(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2017年10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与辽宁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发生 过法律纠纷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
12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
1号)持下述材料购买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复印件、机动车维
修经营备案表彩色复印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
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
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4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O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
规定的时间前将书面电子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2日10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
证原件,授权代理人递交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递交应携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
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
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阜新分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镇巴斯营村
联系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024-83733447
邮 箱:8182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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