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后埔片区完全中学答疑和补充通知(一)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泉建招字[2024]098号
预算金额45454.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后埔片区完全中学答疑和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已发布的后埔片区完全中学(招标编号:泉建招字[2024]098号)关于招标文件的答疑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答疑如下:

1、本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为“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要求?请招标代理明确

答: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要求。

2、招标人提供的后埔片区完全中学(招标控制价)xml格式版本过高,导则无法被晨曦投标计价系统识别,请招标人提供低版本的xml格式招标控制价。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454.3586万元,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Excel、xml格式)、招标控制价(Excel、xml格式)文件以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本答疑和补充通知附件。

3、定标要素关于3个装配式2万平方米的业绩认定,经查图纸,食堂及宿舍楼的面积为28621平方米,按相关规定涉及认定业绩的面积不应超过2/3指标(即本项目认定业绩不超过19080平方米。),本项目要求的认定业绩为单体建筑面积 20000 ㎡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 ,认定业绩单体建筑面积20000M2有误,请予以调整。

答:宿舍分为A区、B区,不存在1号楼、2号楼、3号楼(详见图纸J01~J17),因此合计数28621平方米错误。图纸面积以JT01-建筑说明(一)第2.4条工程概况、规模及功能布局表述的数据为准。食堂及宿舍楼的建筑面积为 3152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0513 ㎡,地下建筑面积为1009 ㎡。因此“单体建筑面积 20000 ㎡及以上”符合《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要求。

4、?承包人如投标时提供《承诺后埔片区完全中学项目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前竣工验收的承诺函》的:若迟于 2026 年 6 月 1 日竣工验收的,则处 300 万元违约金;以 2026 年 9 月 1 日为节点,每提前一个月竣工验收的,则奖励承包人 100 万元,奖励金额不高于 300 万元。其中“以 2026 年 9 月 1 日为节点”时间是否有误?

答:“以 2026 年 9 月 1 日为节点”时间无误。

5、本招标项目 K 的取值区间为3%~ 5%(含3%,不含5%),根据《评标办法和数据表(综合评估法A类)》3.2 K 的取值区间及抽取办法的规定,可见k的上限值为4.99%,请问本项目计算评标基准价取值范围时,是按照下限值4.99%来计算的,还是按照k值取值区间下限5%(不含)计算出下限值对应的数值(不含)呢?

答:本招标项目 K 的取值区间为3%~ 5%(含3%,不含5%),K值不含5%即K 的取值区间最大值为4.99% 。

6、招标文件:“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总工期提前,不予奖励。”与“16.2 承包人违约 承包人如投标时提供《承诺后埔片区完全中学项目于2026 年6 月1 日前竣工验收的承诺函》的:若迟于2026 年6 月1 日竣工验收的,则处300 万元违约金;以2026 年9 月1 日为节点,每提前一个月竣工验收的,则奖励承包人100 万元,奖励金额不高于300 万元。”请问,两个描述存在矛盾,以哪个为准?

答:承包人如投标时提供《承诺后埔片区完全中学项目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前竣工验收的承诺函》的:若迟于 2026 年 6 月 1 日竣工验收的,则处 300 万元违约金;以2026 年 9 月 1 日为节点,每提前一个月竣工验收的,则奖励承包人 100 万元,奖励金额不高于 300 万元。如投标时未提供《承诺后埔片区完全中学项目于 2026 年 6 月 1 日前竣工验收的承诺函》的,总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7、控制价里面不包含优质工程增加费和缩短定额工期增加费,合同里面有奖励约定,是否为中标后再和发包人协商?

答: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8、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要求为“前五年内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20000㎡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不符合“《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文”文件规定,提高类似业绩工程指标的标准,指标设置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    

因此本招标项目的类似业绩要求应修改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

答:根据《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第五条第(四)点“类似业绩的指标值设置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的,不得超过招标工程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本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 3152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0513 ㎡,地下建筑面积为 1009 ㎡;装配式单体最大建筑面积为 30513 ㎡,因此类似工程业绩“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 20000 ㎡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符合闽建筑〔2017〕39号文件要求。指标设置合理,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9、商务文件控制价清单无法导入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454.3586万元,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Excel、xml格式)、招标控制价(Excel、xml格式)文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本答疑和补充通知附件。

10、请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答:具体详见本答疑和补充通知附件

11、请提供基坑支护图纸。

答:具体详见本答疑和补充通知附件

12、砂土状强风化花岗岩/全风化花岗岩,清单控制价按挖一般土方考虑,根据定额说明岩石分类表,强风化花岗岩属于软岩,全风化花岗岩属于极软岩,是否应该按挖石方考虑?

答:砂土状强风化花岗岩/全风化花岗岩,清单控制价按挖一般土方考虑无误,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3、根据编制说明本清单考虑了5%人工配合挖土,而部分挖土方清单控制价仅考虑机械挖土,是否有误?

答:编制无误,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4、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回填方工程量为负数,是否有误?

答:编制无误,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5、褥垫层,存在①同一特征不同控制价;②不同材料同一控制价;③特征描述不清的情况,请调整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6、基坑支护工程,土钉清单控制价是否有误,钻孔加灌浆定额单价已超过控制价单价。

答:编制无误,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7、碎石滤层控制价单价是否有误,碎石材料信息价101.94元/m3,控制价单价仅44.25元/m3。

答:编制无误,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8、焦渣混凝土回填出现多单价清单,请调整。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19、独立基础C35P8等级混凝土控制价多单价,请调整。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0、C20/C25/C30/C35/C45预拌同配比砂浆,材料多单价,请调整。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1、根据节点做法,地下室顶板防水应上反且高出覆土不小于500mm,本次清单防水与砂浆隔离层同量,请明确是否未计防水上反及泛水。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2、根据图纸《后埔片区完全中学室内装修表》,外墙内保温为找平砂浆增加,故找平砂浆工工程量不应扣除外墙内保温工程量。请调整清单工程量。【下图仅为示例,请检查整个工程项目】

答: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3、根据图纸《后埔片区完全中学室内装修表》,外墙内保温未计5mm厚界面剂,请修改。

答:综合单价含5mm厚界面剂,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24“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 5 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 20000 ㎡及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该建筑面积不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 。

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建议:请明确提供“①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须提供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文件,否则其业绩不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须提供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阶段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证明文件,及该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认定规定或认定办法的文件材料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是否属于上述“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之一。

答:“投标人除应提交相关业绩的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以外,还应提供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证明材料,若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还需提供该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业化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相关认定规定的文件材料(含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属于“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中所述的证明材料。

25、确定中标人办法,请明确?

P23:定标原则:定标票决办法为“评分法”,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要素进行打分,由单项得分×权重,累加得出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排名前五的定标候选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为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第 3 节定标办法,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仅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p46:定标办法正文

5.确定中标人

5.1 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方案中采用的定量评审标准及权重,以定标方案中

确定的定标票决办法(即评分法)确定中标人。若经票决评分后存在总分并列时, 由定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 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顺序。

以上两个办法确定中标人,请明确哪种?

答: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要素进行打分,由单项得分×权重,累加得出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若经票决评分后存在总分并列时,由定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排名顺序。选取排名前五的定标候选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为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第 3 节定标办法,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仅公示排名第一的中标人。

26、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有写专业暂估价:793.8647万元(阻尼器及柴油发电机组),但招标控制价清单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为抗震阻尼器7172908元,两者金额不一致,且控价未见柴油发电机组的对应造价,是否遗漏?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

二、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2.1.2 的“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中标后,若承包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异议,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工程量调整申请。清单核对时,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以内(含±3%)且估算价不超过 5000 元的, 发包人不予调整工程量;若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在±3%以内(含±3%),但估算价超过 5000元或有遗漏项目或单项子目工程量误差超过±3%的,核对的工程量清单误差经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如有)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工程量清单误差价款=(经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符合规定的误差工程量×中标人中标单价+相关措施费用)。双方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拨付进度款依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申请核对的不予调整,视为承包人认可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是准确和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核对由发包人组织编制单位核对,核对期限 14 天内完成,未完成核对的,按已核对的项目结案,未完成核对的项目不再核对,施工期间和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均不再核对与调整。中标人违反本规定不签订合同或虽已签订合同,拒不履行合同的,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规定条款并列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修改为“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 中标后,若承包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有异议,须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8 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工程量调整申请。核对的工程量清单误差经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如有)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工程量清单误差价款=(经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符合规定的误差工程量×中标人中标单价+相关措施费用)。双方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拨付进度款依据,若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书面申请核对的不予调整,视为承包人认可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是准确和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核对由发包人组织编制单位核对,核对期限 14 天内完成,未完成核对的,按已核对的项目结案,未完成核对的项目不再核对,施工期间和竣工结算时发包人均不再核对与调整。中标人违反本规定不签订合同或虽已签订合同,拒不履行合同的,按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规定条款并列处理。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十七、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工程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筑〔2022〕10 号)中关于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风险承包幅度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须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本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 。”修改为“十七、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计价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建〔2024〕9 号)中关于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风险承包幅度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须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本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 。”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的二十四、本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类别根据按福建泉州勘测设计院有限供公司提供的《土石方量计算报告书》进行分析,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中,微风化花岗岩占比 20.98%、中风化花岗岩占比 10.08%、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占比 5.41%、四类土占比 47.97%、三类土占比15.56%。 除场地平整外的土石方工程量中,微风化花岗岩占比 4.24%、中风化花岗岩占比 9.61%、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占比 0.43%、四类土占比 62.67%、三类土占比 10.52%、一二类土占比 12.53%包干比例计算,考虑机械施工,人工配合比例按 5%计算;回填方利用场地挖方;余方按运距 10km 包干外运考虑;若对场地土石方现状标高存在质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 7 天内提出核对申请,逾期视为同意,不予核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中标后不再调整。修改为“二十四、本项目场地平整土石方类别根据按福建泉州勘测设计院有限供公司提供的《土石方量计算报告书》进行分析,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量中,微风化花岗岩占比21.62%,中风化花岗岩占比11.54%,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占比4.49%,四类土占比49.51%,三类土占比12.84%。除场地平整外的土石方工程量中,微风化花岗岩占比11.59%,中风化花岗岩占比12.31%,碎块状强风化花岗岩占比1.17%,四类土占比61.07%,三类土占比5.63%,一二类土占比8.23% ,考虑机械施工,人工配合比例按 5%计算;回填方利用场地挖方;余方按运距10km 包干外运考虑”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0.4.1.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 10% 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 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 20%的,执行相同项目综合单价。(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 15%,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低,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予以调高。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修改为“10.4.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1)承包人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10%的,或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时,其偏差幅度超过20%的,比较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相应综合单价,增加的工程量执行较低单价,减少的工程量执行较高单价。(2)承包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综合单价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执行承包人相同项目综合单价。(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30%,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执行合同单价不合理的,对于增加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重新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的偏差值,因招标控制价原因导致变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工程价款。”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1.1.1 人工费价差调整(1)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 1.05 或小于 0.95 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2)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但应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修改为:“11.1.1 人工费价差调整(1)人工费不纳入风险承包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指数和塔机人工费综合信息价格调整人工费价差,但中标价中的人工费总额与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中的人工费总额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人工费总额比值产生误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确定比值。(2)人工费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3)合同履行期间,出现多个人工费指数时,按照人工费指数对应的已完工程量分别调整人工费价差。”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1.1.2 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 。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期综合信息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价格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上述的基准价格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招标控制价编制期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承包人在采购前需向发包人申请确认,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修改为:“(1)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调差范围(品种)及其基准价格以招标控制价中“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列明的为准。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费均不参与价差调整。(2)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为±5%。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其价差按下列方式调整:(a)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b)当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基准价格与基期综合信息价格不一致时,风险承包幅度按照报告期市场价格除以基准单价计算,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上述的基准单价是指由发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给定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即招标控制价(预算书)中采用的价格,该价格原则上按照综合信息价格编制。基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采用的综合信息价格。报告期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合同履行期间综合信息价格。综合信息价格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综合信息价格。(3)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4)主要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的数量以及报告期市场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价差调整依据。”

7、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的“11.1.3 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5% 。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调整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2)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修改为: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1)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为±5%,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其价差不参与下浮,除计取税金外,其他的费用均不计取。

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5454.3586万元。编制说明、工程量清单(Excel、xml格式)、招标控制价(Excel、xml格式)文件以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为准,具体详见本答疑和补充通知附件。

9、因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2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注: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一)为准。本答疑和补充通知(一)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和https://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泉州市东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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