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市光荣西路73号1栋3单元1楼2号的住宅、商业房地产整体转让
金额
178.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4sc1004598
预算金额178.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GR2024SC1004598
项目名称成都市光荣西路73号1栋3单元1楼2号的住宅、商业房地产整体转让
资产类别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成都市金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1,786,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4-12-10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一、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应委托方要求,本次设定评估对象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为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本次评估对象市场价值为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状态下的市场价值。
2.预计应缴纳的费用为土地增值税61.48232万元,增值税及附加10.0016万元,土地出让金合计6.4628万元,不动产登记费合计0.063万元,总计78.00972万元,最终结果以相关部门核算为准。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记载,评估对象证载地址坐落为“金牛区光荣西路1-3幢1层2号”,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实地查勘评估对象房屋坐落为“光荣西路73号附6、附7号”。委托人提供了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光荣派出所出具的《门(楼)牌地址变更证明》:“根据《成都市门(楼)牌管理办法》规定,经核实,原金牛区光荣西路1栋3单元1楼2号,变更为成都市金牛区光荣西路73号1栋3单元1楼2号”。本次评估假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实地查勘的房屋与《房屋所有权证》《门(楼)牌地址变更证明》登载的房屋为同一房屋,具有唯一性。
4.本评估结论为含税价。
二、其他披露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整体转让,如实际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过户的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成交及成交金额。
2、本次转让标的现状为空置,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不存在影响对外公开转让的任何权利限制。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价,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租赁情况、转让标的接收、转让标的状况、宗地现状、权属情况、水、电、气、光纤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与转让方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凭带有转让方鲜章和意向受让方签字盖章的《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原件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瑕疵及公告内容,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移交,否则将视为违约。
4.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签署《承诺函》,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成都市住宅及商业房产购买政策,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交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标的物业费收取标准。本次资产转让交易所涉及的费用按以下约定承担:标的涉及的物业、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交付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过户费用) 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税务要求以成交价向受让方出具相应发票。
7.资产交接事项。《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及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交接手续事项,并签订资产移交清单。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资产交接之日起,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管理,同时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所有的管理义务。
8.资产产权过户。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转让方承担。
9.标的查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雨蕾,87513312
10.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报告不公开且不供投资者查询。其它内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样本)、《房产转让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11、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2、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应结算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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