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30122202310200226
预算金额6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0731-8835439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先生0731-88558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31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
项目编号 430122202310200226 全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310-430112-04-01-334745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望城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望发改备〔2023〕1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湘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省湘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泽湖海归小镇数字健康科创研发中心项目可研、勘察、设计(第二次)
2.2项目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潇湘北路与南塘路交叉口东南角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潇湘北路与南塘路交叉口东南角,本项目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净用地面积33417.11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单跨跨度最大约4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具体的范围及建设规模等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认文件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2.4投资估算:62500万元,具体的投资金额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为准。
2.5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地形测量及勘察,场地内及周边道路设施测量及物探、杆线及管线迁移物探、方案设计、可研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审查、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及咨询工作等)。
2.6.1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初勘、详勘),包括方案阶段及初步设计阶段放样、原地面测量、地形图修测、管线物探等,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6.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图纸报审(含电子报批)、各阶段和各专业配合服务等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总图、建筑、结构(含钢结构)、暖通空调、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人防、防雷接地、建筑节能、太阳能系统、园林景观(含雕塑)、精装修(全区域硬装、软装)设计、装配式建筑、BIM、幕墙、泛光照明、LOGO及标识设计、车库动线、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及土壤氡浓度检测、平急两用、基坑支护、新技术新材料专项设计、儿童友好专项设计、红线范围外与周边道路或地块存在高差时的边坡处理或支护设计、地块联通通道、道路、综合管线及其附属工程、杆线及管线迁改专项设计、外接高压电源专项设计、周边道路和公园绿地的衔接设计、代征绿地的景观设计、水系恢复、土方平衡、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等,及其相关的设计审查、备案文件、初步设计概算文件(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方案及初步设计工作均由设计人全部承担)。对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深化工作中涉及方案效果的审控、施工图配合及审核、施工现场的配合、对现场效果的审核把控等;并应配合发包人与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完成报批报建等相关工作。
2.6.3可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配合审批服务(含估算)。
2.6.4本项目招标范围具体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2.7服务期限:
(1)设计服务期限:
方案设计通过发包人内部审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完成;
方案设计通过区规委会及市风貌会:收到中标通知书后63天内完成;
协助取得总图批复:通过市风貌会后7天内完成;
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通过发包人审查:方案设计通过规委会审查后56天内完成;
设计服务及配合服务阶段:按合同约定。
(2)可研、勘察服务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不提供。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年10月10日前)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不少于31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非厂房)设计业绩。(本项业绩为设计入围业绩。)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即本项目牵头单位)提供。
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项目规模以项目合同或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中项目规模为准。
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任勘察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
②拟任可研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③拟任建筑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④拟任结构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结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拟任造价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工程造价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⑥拟任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⑦拟任暖通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暖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⑧拟任电气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⑨拟任景观专业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1人,应具有风景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7其他要求:(1)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2)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同一服务内容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6)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按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望城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wangcheng.gov.cn/xxgk_343/gdwxxgk/bmxxgk/qzfgzbmhbmgljg/qcxjsj/zbgg/)(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事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06185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湘鑫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国致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紫鑫中央广场7栋7楼701号
邮   
编:410200         邮   编:410200
联 系 人:吴先生         项目负责人:任先生、赵女士、李女士
电   
话:0731-88354390  电   话:0731-88558559、88558556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任务书附件资料.zi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