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2023年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金额
15.6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提升武庙镇困难老年人养老水平,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拟用比选方式确定一家代理机构为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人民政府代理采购“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2023年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特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代理机构报名参加。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成都东部新区民政系统下达的2023年度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人民政府;
2.服务地点: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辖区;
3.项目规模:武庙镇内2023年享受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老年人;
4.服务日期:一年(从合同签定之起计算);
5.项目总投资:15.66万元;
6.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7.代理采购估算金额:15.66万元;
8.服务范围: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2023年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需求论证文件编制并组织论证、编制招标文件、开展采购活动、质疑投诉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承诺);
4.参加本采购代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请人承诺);
5.申请人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服务类);
6.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1.承诺函;
2.报价函;
3.资格证明文件:
(3.1)四川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截图;
(3.2)营业执照副本和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4.近5年来政府采购招标类似代理业绩(1-3个);
5.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按规定绶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6.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7.非项目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提供项目负责人受权委托书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受权委托人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受托人的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定,综合评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单位。
六、评分标准
七、比选公告时间及申请文件的递交
1.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8月29日14时30分止(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请在2023年8月29日14时30分前将相关资料密封送到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同新路7号民生服务办,逾期不予受理。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于2023年8月29日14时3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党委会议室开标。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同新路7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884201071
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成都东部新区民政系统下达的2023年度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采购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人民政府;
2.服务地点: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辖区;
3.项目规模:武庙镇内2023年享受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老年人;
4.服务日期:一年(从合同签定之起计算);
5.项目总投资:15.66万元;
6.项目资金财政资金;
7.代理采购估算金额:15.66万元;
8.服务范围: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2023年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项目采购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进行需求论证文件编制并组织论证、编制招标文件、开展采购活动、质疑投诉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承诺);
4.参加本采购代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申请人承诺);
5.申请人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以上类似项目业绩(服务类);
6.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申请人提供的资料
1.承诺函;
2.报价函;
3.资格证明文件:
(3.1)四川政府采购代理资格截图;
(3.2)营业执照副本和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4.近5年来政府采购招标类似代理业绩(1-3个);
5.申请人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按规定绶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6.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7.非项目负责人本人参加的提供项目负责人受权委托书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和受权委托人的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受托人的查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五、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定,综合评分最高的参选人为中选单位。
六、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50% | 50分 | 满足要求(不得低于成本竞争)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注:报价总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 共同评分因素 |
2 | 类似业绩50% | 50分 | 提供类似业绩最低1个得20分,每增加1个得15分,到该项的满分后不在加分。 | 提供签订的合同 |
七、比选公告时间及申请文件的递交
1.自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8月29日14时30分止(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2.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三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请在2023年8月29日14时30分前将相关资料密封送到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同新路7号民生服务办,逾期不予受理。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于2023年8月29日14时30分在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党委会议室开标。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成都东部新区武庙镇同新路7号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1588420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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