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1招标公告/资审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编号:
WHDQH-YGS(2023)-62
招标项目编号:
G1100000081193088001
公告源URL:
https://www.crecgec.com
公告性质: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公告名称:
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公告内容: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 工程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WHDQH-YGS(2023)-62)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自购物资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可管控应用防火墙、站台端部防入侵报警系统设备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具体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质量要求、包件划分等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营业范围: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谈判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影印件;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供应商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已建立“四电”工程重要物资设备供应商目录的,如该包件产品在目录内,供应商需在目录内。 3.生产能力: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货物制造商的供货与生产能力满足此次谈判及该制造商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和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质量保证能力::供应商须具有有效完善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招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其响应谈判产品及类似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供应商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自谈判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三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及不良履约信用记录;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铁总、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目录期限内;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采购状态。 7.物资设备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⑤响应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9月23日17:30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平台对本次谈判进行响应。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帐 号:2003020339200301333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安平支行营业室 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缴费完成后,将有效缴费凭证发送至邮箱:58262441@qq.com,并联系采购人平台解锁下载采购文件,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B)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9月 28日 12时 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B)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后3日内,将纸质谈判文件正本1份、电子版1份快递寄: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与文化广场路交叉口(张 华电话:18727129983) ,逾期未寄出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中标权利,未中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供谈判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汕汕铁路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与文化广场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华 电 话:18727129983 电子邮件:58262441@qq.com 2023年9月20日 附件1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包件划分一览表
|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9-20 05:34:58
相关标段(包)编号:
G1100000081193088001001;G11000000811930880010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结束日期:
2023-09-23 05:30:00
公告发布责任人: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种类:
公告发布责任人证件号码:
公告发布媒体:
是否公开:
公开类型:
授权使用
版本号:
202309200534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