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尉氏县民政局助餐场所设施设备配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2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5/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zbcg-2024-0129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尉氏县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贠女士18568673723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鲁冰15226005553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4
公告正文

 

尉氏县民政局助餐场所设施设备配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条件

尉氏县民政局助餐场所设施设备配备项目,项目业主为尉氏县民政局,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民政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概况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尉氏县民政局助餐场所设施设备配备项目

(2)项目编号:CDZBCG-2024-0129

(3)项目地点:尉氏县境内

(4)预算金额:280000.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采购范围:尉氏县境内9个老年就餐点采购设施设备配备等内容。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投标人下载文件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签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付款方式:经第三方验收公司和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开具相应的结算发票,采购人进行支付。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月14 日至2025年1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获取征集文件均以网上获取的方式进行。

3.方式网上获取。请各潜在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资料按照顺序,以加盖公章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15226005553@163.com)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凡递交电子报名资料的单位,在核实过其报名资料满足后,实时向其递交报名资料的邮箱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投标单位随意更换邮箱,导致无法收到文件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负责)

4、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地址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 年1月24 日上午9:30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尉氏县民政局

    址: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福甬路65号

联 系 人:贠女士

联系电话:18568673723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鲁冰

电 话:15226005553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莲花街总部企业基地95号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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