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空调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空调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药学部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成交信息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请意向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初稿(如需要),2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如需要),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
联系电话: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7592156)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3-3831240)
总务科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药学部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名 称 | 项目需求 |
NYZWK-202411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空调项目 | 与原公告一致。 |
成交信息
项目编号 | 名 称 | 意向供应商名称 | 备注 |
NYZWK-20241104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药学部空调项目 | 桂林市鑫隆机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请意向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合同初稿(如需要),20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如需要),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崇信路46号
联系电话: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73-7592156)
纪检监察室(电话0773-3831240)
总务科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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