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SJ240006-02FG
预算金额82.92万元
招标联系人尚吉180139879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金秋1806146868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ASJ240006-02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金陵科技学院新建江宁校区学生宿舍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4]4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7632.09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1754.73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5877.36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勘察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26066.8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22986.3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 3080.5 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幢地上9层、地下1层的学生宿舍楼,主要包括四人间宿舍、配套活动用房、地下机动停车场及人防工程等,本工程设计规模为特大型工程。
        2.5 勘察(检测)合同估算价:82.92万元(工程计费额按14807.94万元)
        2.6 勘察(检测)及相关服务范围:
              勘察(检测)范围包括:根据委托人提出的勘探要求,对本工程进行勘察,查明本工程区域范围内的地基岩土层分布规律及不良地质现象,工程地质特征及其主要物理力学性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对场区和地基的稳定性作出评价,为拟建工程的地基基础、施工提供合理的方案和所需的工程地质资料,勘察工作包括地质钻孔、取样、试验、材料收集整理、不良地质和软土分布路段应视查明地质问题的需要和对可能影响的情况扩大勘察范围,施工过程中判岩、验槽等后续服务。
协助招标人完成地质工程勘察报告的申报、审查等工作,最终取得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要求的《勘察成果审查报告》及加盖审查机构证章的勘察成果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配合工程设计和施工验收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包含工程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与地质勘察有关的所有服务和配合工作)。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勘察(检测)服务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9-03 09:1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勘察(检测)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勘察(检测)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50分)
6.1.1 最高限价为:7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6分)
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4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有一个得3分,满分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提供的业绩为费率招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2分)
自2019年7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承担过单项合同勘察费在45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时间、金额以合同为准;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提供的业绩为费率招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6.3 项目组人员及资历(满分14分)
6.3.1项目负责人(满分4分)
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1分,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6.3.2项目组人员(满分10分)
(1)岩土专业人员2名: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1分/人,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人,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满分4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2)测绘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测绘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加0.5分。满分2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3)试验人员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具有安全员证书的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6.4勘察纲要(满分23分)
6.4.1勘察范围、勘察内容的理解:对本期项目概况,项目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工作任务、执行规范标准阐述完整性进行评分(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2勘察工作实施方案:工程地质、环境调查、工程测量、工程地质钻探、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工程物探、地层划分、勘察数据集成协同阐述完整(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3勘察项目组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项目组织机构合理,组成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岗位职责明晰;投入机械设备仪器齐全、先进(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4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处理措施和建议:不良地质,特殊性岩土对工程的影响、查明方法及整治措施和建议(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5分析评价与方案选择: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与地基基础方案选择,勘察、测量资料提交内容组成(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6勘察进度计划和工期保证措施:勘察、测量工作流程科学、合理,勘察、测量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先进、可行(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7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健全,各项保证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等级打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8服务计划与协调配合:施工现场服务计划、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项目全过程服务承诺(等级打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5企业信誉(满分4分)
投标人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满分4分(提供有效期内体系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6.6企业奖项(满分1分)
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接过勘察类项目,获得省级(含)及以上相关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1分,获得市级相关行业协会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0.5分,满分1分。【限评1个奖项,奖项不累计得分,提供多个奖项时,以得分最高的计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备注说明:
(1)本项目勘察纲要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勘察纲要”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2)勘察纲要计分时取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除勘察纲要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得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勘察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勘察方案得分也相等,由项目组人员及资历得分高的优先。
(4)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5)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提供的注册人员注册证书需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7)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含)以上;
③具备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含)以上。
8.5、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8.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4年2月至2024年7月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果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编制,须提供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证明)。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事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编辑至投标文件中,以上资料如未提供,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7、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8、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中《办事指南》,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觅秀西园4栋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11号楼6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尚吉 联  系  人:刘金秋
        电       话:18013987932 电       话:18061468682
        传       真: 传       真:025-5811786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cb7ea3c7-744d-41cf-a295-b0d5a66524df&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sQfgieLYe7ueR4Vslti8gsNdwdRYyNis0jIaZC4YsGuOqooTTJv1Fy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52128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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