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用水一期工程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秦雅娇186930936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用水一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用水一期工程已由兰州市安宁区水务局以安水发【2023】1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投资约1397.64万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全额投资,招标人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用水一期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2.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2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3月19日
2.4、标段划分:监理一个标段
2.5、建设规模:本次一期工程设计为新敷设狼舌头一泵站Φ630(δ=8mm)上水压力螺旋焊接钢管2040m,新敷设经济开发区供水一泵站Φ630(δ=10mm)上水压力螺旋焊接钢管2180m,穿铁路涵洞1处470m,非开挖水平定向钻工程681.5m(包括穿北滨河路大景区绿化带166m、穿北滨河路安宁绿化管理所绿化带427m、穿咸水沟洪道68.5m、穿刘沙公路20m);顶管工程119m(包括穿绿化带69m、穿北滨河路50m);新建各类闸阀井11座,其中电磁流量计井1座、检修控制阀井6座、排气阀井4座。
招标范围:对国家级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绿化用水一期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持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2020年8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为准);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以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中标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1年度经合法、有效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中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中标后需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录入完整信息。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投标人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弃标单位将被视为不诚信单位并报水利行业主管部门记录后做为信用评价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4.2、获取日期: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8日
4.3、获取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8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3年9月12日10时30分   
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MTSF格式一份、TS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水利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异议提出方式及投诉方式
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若昊
联系电话:0931-491061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水务局
联系人:李承军
联系电话:0931-7651921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5号
评标专家投诉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931-7651921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新城科技孵化大厦16楼 
联系人:宋若昊   
联系电话:0931-491061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德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加莱印象写字楼17楼
联系人:秦雅娇
联系电话:18693093611
  
监督单位:兰州市安宁区水务局
联系人:李承军
监督电话:0931-7651921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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