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省西宁曹家堡机场新建T3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青海省西宁曹家堡机场新建T3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8 万元,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是根据新建 T3 航站楼施工图设计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开展设计方案审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后及时反馈甲方,并协助设计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对新建 T3航站楼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确保调整内容满足安保规范要求 三是在新建 T3
航站楼竣工验收前,开展航站楼安保设施的标准合规性进行检测评估,并在新建 T3 航站楼报告。最终确保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设施设备顺利通过行业验收。
行业验收前 15 日内形成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设施验收检测报告,如需进行复检的须出具复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基中的:
(001)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08月 10日 08时 30分到 2023年08月 16日18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
1.2采购人: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1.4采购范围:一是根据新建T3航站楼施工图设计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开展设计方案审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后及时反馈甲方,并协助设计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对新建T3航站楼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确保调整内容满足安保规范要求三是在新建T3航站楼竣工验收前,开展航站楼安保设施的标准合规性进行检测评估,并在新建 T3 航站楼报告。最终确保新建T3航站楼安保设施设备顺利通过行业验收。
行业验收前15日内形成新建T3航站楼安保设施验收检测报告,如需进行复检的须出具复检1.5 服务地点: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
1.6 质量标准:合格
1.7服务期 1.自合同签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待设计内容修改完善后进行复核: 2.在新建T3航站楼竣工验收前,开展航站楼安保设施的标准合规性进行检测评估,并在新建 T3 航站楼行业验收前 15 日内形成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设施验收检测报告。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e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 court. gov.en/)栏目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e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和其他报名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 2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 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
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采购文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人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仅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
执照复印件:(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进行确认: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8 万元,招标人为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是根据新建 T3 航站楼施工图设计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开展设计方案审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后及时反馈甲方,并协助设计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对新建 T3航站楼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确保调整内容满足安保规范要求 三是在新建 T3
航站楼竣工验收前,开展航站楼安保设施的标准合规性进行检测评估,并在新建 T3 航站楼报告。最终确保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设施设备顺利通过行业验收。
行业验收前 15 日内形成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设施验收检测报告,如需进行复检的须出具复检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基中的:
(001)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08月 10日 08时 30分到 2023年08月 16日18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宁曹家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T3航站楼安保工程咨询
1.2采购人: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
1.4采购范围:一是根据新建T3航站楼施工图设计内容,结合项目实际建设进展,开展设计方案审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后及时反馈甲方,并协助设计单位进行问题整改。二是对新建T3航站楼建设过程中变更签证内容予以审核,确保调整内容满足安保规范要求三是在新建T3航站楼竣工验收前,开展航站楼安保设施的标准合规性进行检测评估,并在新建 T3 航站楼报告。最终确保新建T3航站楼安保设施设备顺利通过行业验收。
行业验收前15日内形成新建T3航站楼安保设施验收检测报告,如需进行复检的须出具复检1.5 服务地点: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宁曹家堡国际机场
1.6 质量标准:合格
1.7服务期 1.自合同签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待设计内容修改完善后进行复核: 2.在新建T3航站楼竣工验收前,开展航站楼安保设施的标准合规性进行检测评估,并在新建 T3 航站楼行业验收前 15 日内形成新建 T3 航站楼安保设施验收检测报告。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e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 court. gov.en/)栏目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 gov.e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得和其他报名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3.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3. 2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 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
与本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16日,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采购文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人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仅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
执照复印件:(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文件获取联系人进行确认: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23 日 09 时 30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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