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长沙枢纽高堰泄水闸下游块石防护工程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位于望城区湘江干流蔡家洲,截止目前,长沙枢纽水工构筑物已投运10年,受高速水流冲刷等外力因素影响,高堰泄水闸下游石笼防护已冲刷破损,且局部出现较大坑洞。石笼防护的作用是保护河床,使其不因水流流速过快或其他原因遭受冲刷或侵蚀破坏,以致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泄水闸周边水流紊乱,其荷载有自重、水重、扬压力、水流的冲击力等,由于受力情况复杂,如不及时修复处置,让其进一步被破坏、扩大,直接影响闸坝主体部分安全,为预防此情况加剧,特对现有严重位置进行块石防护。
二、相关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三、技术规格:
一、高堰泄水闸块石防护施工要求
(一)整体设计方案
1、坑洞区域就近高位河床挖沙土回填;
2、回填后,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3、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4、30cm厚卵石覆盖土工布;
5、区域内50cm块石压覆;
6、本次块石防护工程共分为4个区域。
(二)1#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1#区域施工要求:
1、坑洞区域(15长、18宽、3.5深)就近高位河床挖沙土回填
2、回填后,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3、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4、铺设30cm厚卵石后覆盖土工布
5、区域内50cm厚块石压覆
(三)2#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2#区域施工要求:
1、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2、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3、铺设30cm厚卵石后覆盖土工布
4、区域内50cm厚块石压覆
(四)3#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3#区域施工要求:
1、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2、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3、铺设30cm厚卵石后覆盖土工布
4、区域内50cm厚块石压覆
(五)4#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4#区域施工要求:
1、区域进行平整
二、主要材料
1、卵石:卵石层厚度为30cm,要求卵石粒径15~20。卵石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含泥砂量不得超过3%。
2、土工布:本工程采用质量为800g/m?土工布
土工织物及相关产品进场前,应进行逐批检验;
土工织物及相关产品的取样、试样准备和主要物理、力学、水力学性能测试方法应符合《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239-2005)的规定;
土工织物及相关产品进场后,除应检查外包装外,还应核对产品名称、材质、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等;
3、块石:采用粒径50~100cm的石料抛投,单块重量为60~100kg,石料要求石质坚硬,遇水不易破碎或水解,饱和状态下的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软化系数大于0.8,密度不小于24kN/m?。严禁使用薄片、条状、尖角等形状的石料,风化石,泥岩等。
三、施工要点
(一) 土工布
1、施工工艺流程
基底检查→施工测量→土工布裁剪→铺设→热粘合或缝合→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重新修补、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填写施工记录
2、土工布铺设
土工布采用汽车运至铺设地点,人工进行铺设。
土工布铺设时,沿着石笼表面进行铺设,相邻土工布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m。先将成卷的土工布放到临近护岸的斜面上,位置正确后,逐渐向前铺设,土工布应边铺设,边用袋装砂压载,使土工布紧贴石笼底面,以保证土工布的铺设质量。压载采用袋装砂,间距为1~2m。为适应地面的变化,防止撕裂,土工布铺设时要保持平顺,呈松弛状,不宜张紧,另外要留有一定的富裕量以适应变形。铺设过程中如出现破损或孔洞时及时进行修补,修补采用与土工布相同的材料,用工业缝纫机和强度≥150N的尼龙线缝合,且缝接宽度不小于设计搭接宽度。土工布铺设完后,尽快进行上部铺填施工。
(二)卵石层
铺设卵石前,在现场布设控制卵石层顶面钢筋桩,用红油漆将高度标识于钢筋上。
铺设时根据区域依次铺筑,铺筑厚度可以为330 mm,待夯实后再进行补平。用打夯机时,要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3遍。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打夯机补夯密实。
(三)块石
采用粒径50~100cm的石料抛投,单块重量为60~100kg,并需注意石料的级配。在局部搭接处抛石时,需向外扩大至少抛1m,防止进一步破坏。
块石转运采用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装车,自卸车运输,由环岛路转运至施工区域。
四、工程量
工程量见下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实施时间: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项目施工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采购人认定,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按采购人要求归档好移交采购人。
3.验收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4.质量保证
4.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由中标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结算价的3%,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二、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方案 (详见附件)
(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2、详见高堰泄水闸下游块石防护工程方案。)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七、其他要求:
1. 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实施时间: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2.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3付款条件:项目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结算报告经审核确认后60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7%;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后60天内,再予以无息支付结算金额的3%。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付款逾期,不计入上述付款期限。
2.4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定价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5工程变更
2.5.1除采购人指令性变更外,原则上不进行工程变更。
3. 工程竣工结算
3.1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财政评审中心或甲方指定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结算审计(根据具体相关文件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 争议的解决
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概况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位于望城区湘江干流蔡家洲,截止目前,长沙枢纽水工构筑物已投运10年,受高速水流冲刷等外力因素影响,高堰泄水闸下游石笼防护已冲刷破损,且局部出现较大坑洞。石笼防护的作用是保护河床,使其不因水流流速过快或其他原因遭受冲刷或侵蚀破坏,以致影响建筑物的安全。泄水闸周边水流紊乱,其荷载有自重、水重、扬压力、水流的冲击力等,由于受力情况复杂,如不及时修复处置,让其进一步被破坏、扩大,直接影响闸坝主体部分安全,为预防此情况加剧,特对现有严重位置进行块石防护。
二、相关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三、技术规格:
一、高堰泄水闸块石防护施工要求
(一)整体设计方案
1、坑洞区域就近高位河床挖沙土回填;
2、回填后,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3、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4、30cm厚卵石覆盖土工布;
5、区域内50cm块石压覆;
6、本次块石防护工程共分为4个区域。
(二)1#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1#区域施工要求:
1、坑洞区域(15长、18宽、3.5深)就近高位河床挖沙土回填
2、回填后,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3、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4、铺设30cm厚卵石后覆盖土工布
5、区域内50cm厚块石压覆
(三)2#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2#区域施工要求:
1、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2、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3、铺设30cm厚卵石后覆盖土工布
4、区域内50cm厚块石压覆
(四)3#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3#区域施工要求:
1、所有石笼破损区域进行平整
2、平整后整体铺设土工布(800g/m?)
3、铺设30cm厚卵石后覆盖土工布
4、区域内50cm厚块石压覆
(五)4#区域现状及施工要求
4#区域施工要求:
1、区域进行平整
二、主要材料
1、卵石:卵石层厚度为30cm,要求卵石粒径15~20。卵石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塑料袋等有机杂物及垃圾,含泥砂量不得超过3%。
2、土工布:本工程采用质量为800g/m?土工布
土工织物及相关产品进场前,应进行逐批检验;
土工织物及相关产品的取样、试样准备和主要物理、力学、水力学性能测试方法应符合《水运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T239-2005)的规定;
土工织物及相关产品进场后,除应检查外包装外,还应核对产品名称、材质、批号、商标、规格、生产日期、出厂合格证等;
3、块石:采用粒径50~100cm的石料抛投,单块重量为60~100kg,石料要求石质坚硬,遇水不易破碎或水解,饱和状态下的抗压强度不低于50MPa,软化系数大于0.8,密度不小于24kN/m?。严禁使用薄片、条状、尖角等形状的石料,风化石,泥岩等。
三、施工要点
(一) 土工布
1、施工工艺流程
基底检查→施工测量→土工布裁剪→铺设→热粘合或缝合→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重新修补、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填写施工记录
2、土工布铺设
土工布采用汽车运至铺设地点,人工进行铺设。
土工布铺设时,沿着石笼表面进行铺设,相邻土工布的搭接长度不小于1m。先将成卷的土工布放到临近护岸的斜面上,位置正确后,逐渐向前铺设,土工布应边铺设,边用袋装砂压载,使土工布紧贴石笼底面,以保证土工布的铺设质量。压载采用袋装砂,间距为1~2m。为适应地面的变化,防止撕裂,土工布铺设时要保持平顺,呈松弛状,不宜张紧,另外要留有一定的富裕量以适应变形。铺设过程中如出现破损或孔洞时及时进行修补,修补采用与土工布相同的材料,用工业缝纫机和强度≥150N的尼龙线缝合,且缝接宽度不小于设计搭接宽度。土工布铺设完后,尽快进行上部铺填施工。
(二)卵石层
铺设卵石前,在现场布设控制卵石层顶面钢筋桩,用红油漆将高度标识于钢筋上。
铺设时根据区域依次铺筑,铺筑厚度可以为330 mm,待夯实后再进行补平。用打夯机时,要行行相接,全面夯实,一般不少于3遍。边缘和转角处应用人工或打夯机补夯密实。
(三)块石
采用粒径50~100cm的石料抛投,单块重量为60~100kg,并需注意石料的级配。在局部搭接处抛石时,需向外扩大至少抛1m,防止进一步破坏。
块石转运采用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装车,自卸车运输,由环岛路转运至施工区域。
四、工程量
工程量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坑洞区域回填沙土 | m? | 945 | |
2 | 石笼破损区域平整 | ㎡ | 3900 | |
3 | 土工布(800g/㎡) | ㎡ | 3210 | |
4 | 30cm厚卵石 | ㎡ | 3210 | |
5 | 块石 | m? | 1605 | |
6 | 块石转运 | m? | 1605 | |
7 |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 台次 | 2 |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实施时间: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针对本项目的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建筑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中标人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项目施工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并通过采购人认定,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按采购人要求归档好移交采购人。
3.验收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4.质量保证
4.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4.2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由中标人承担其责任与义务。保修金额为结算价的3%,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后6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余额(不计利息)。保修期间进场维修,保证无偿修理完好,否则,由采购人安排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二、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方案 (详见附件)
(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当结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财库〔2021〕22号) 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明确相关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标准等。2、详见高堰泄水闸下游块石防护工程方案。)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七、其他要求:
1. 交付时间和地点
1.1实施时间: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为准。
1.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2.2付款方式: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3付款条件:项目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付至合同金额的70%,甲方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提供结算报告经审核确认后60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7%;项目质量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其他经济纠纷,经中标人提交支付申请后60天内,再予以无息支付结算金额的3%。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付款逾期,不计入上述付款期限。
2.4本项目成交金额不能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以审定价为准。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投标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5工程变更
2.5.1除采购人指令性变更外,原则上不进行工程变更。
3. 工程竣工结算
3.1工程竣工后双方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工程款最终须待项目完工后,由财政评审中心或甲方指定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结算审计(根据具体相关文件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后,成交供应商应在30天内提交完整齐备的工程竣工资料和验收资料装整成册交采购人存档,并必须保证所有归档资料的真实性。
4. 争议的解决
4.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6.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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