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2]hh[gk]2019018
预算金额5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黄龙辉13616009589
公告正文
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洞江小学新综合楼电梯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洞江小学新综合楼电梯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

乙方福建恒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HH[GK]2019018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洞江小学新综合楼电梯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产品技术规格表,布置图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51228 电梯 电梯 1 国内 585000 585000 通力电梯 800KG 1.0M/S 5/5/5
合计: 585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捌万伍仟元整(¥58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且收到甲方第一笔款起30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长乐洞江小学

4.3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货物名称:无机房电梯 5.2电梯土建设计参数:见现场5.3技术参数5.3.1额定速度:1.0m/s,载重:800KG5.3.2平层精确度≤±3㎜5.3.3噪声:轿厢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dB(A);机房噪声≤70dB(A)5.3.4电源:交流三相380V±10%,50HZ;交流单相电压220V±10%,50HZ;电压波动范围±10%。5.3.5控制方式:单控5.3.6停靠层站:1F~5F 5.4电梯基本要求5.4.1电梯技术基本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5.4.2投标货物应为本企业该类电梯新型或先进的产品。5.5整机性能要求 电梯整机性能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5.6安全设施要求 电梯的安全设施、限速器、安全钳装置和缓冲器GB10060-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和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相关条款规定。5.7外观质量与装饰要求 5.7.1电梯外观质量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5.7.2厅门形式与装饰 为标准中分门,厅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门保护装置采用128束以上红外线光幕。 5.7.3门套 采用发纹不锈钢大门套。5.7.4轿厢形式与装饰 A、轿厢操纵板:操纵箱设在轿厢右前壁:设有上下行箭头,显示电梯位置及运行方向。还应设有其它必要的装置如:楼层登记及显示按钮,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钥匙,及开关门、对讲机、紧急呼叫等按钮。控制按钮为微动式和触摸式,其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板。 B、轿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C、轿厢顶:配隐蔽式低噪音排风扇及隐蔽式LED灯照明,天花板装饰由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本,由采购方选择。 轿厢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自动中分门带光幕. 轿厢地板面:PVC. D、轿厢顶配置电梯专用无水空调. F、应急救援配置断电平层电源。 5.7.5厅门信号装置与招呼按钮 操作面板式样按投标人提供的样本,由采购方选择;电梯各层均配楼层显示、运行方向装置、每层厅门装有微动式上下召呼按钮;其面板为发纹不锈钢。5.8电梯控制系统 主控板采用32位微机处理器,单块主板不少于16位,系统采用微机智能网络化控制,具备标准通讯接口,能与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保安系统及消防自动化系统兼容。 5.9拖动系统 电梯的拖动采用矢量VVVF型变压调速拖动方式;电梯曳引机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5.10门机系统 电梯的门机系统采用变频变压调速方式。 5.11 恢复因安装工程造成的破坏,以及土建整改,土建配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和《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电梯的电气安全要求及电梯的可靠性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的规定。电梯的电气装置还应符合GB50310-2002《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投标电梯的其他技术条件应符合GB/T10059-1997《电梯试验方法》等相关标准要求。电梯的安全设施、限速器、安全钳装置和缓冲器应符合GB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相关条款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6.1.2验收程序:验收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1)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2.1款验收标准的要求。(2)安装调试检验(初验):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对招标货物的具体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3)最终验收: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按等2.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10.3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0.4该合同中施工安全责任有中标方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合同签订后5天内支付总价的50%作为预付款及排产款
2 15 在电梯发货前30天再支付总价的15%作为提货款及安装款
3 30 电梯安装调试完毕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取得相关电梯使用许可证且竣工备案后
4 5 预留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本项目的质保金,在设备安装完成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10%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或担保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将在服务期满且中标人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如中标人违约,不予退还履约保函,若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追偿。

9、合同有效期

该合同包执行完成。

10、违约责任

10.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要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作出专项承诺,否则投标无效。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10.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 乙方: 福建恒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 长乐市航城街道吴航路392号 住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69号怡秀园1幢403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谌维炉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龙辉
联系方法: 15659042272
联系方法: 13616009589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龙文支行
账号: 账号: 0000 0165 3350 0012


签订地点:长乐市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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