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唐山维洁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4000型环保再生一体机沥青搅拌站采购及安装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唐山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4000型环保再生一体机沥青搅拌站采购及安装。 2.1.2建设地点:唐山市路南区侯边庄工业区纬九路北侧,学警路东侧,纬七路南侧,规划路西侧。 2.1.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67349.30㎡,总建筑面积为44135.2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798.25㎡,地下建筑面积336.96㎡,主要建设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两部分,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暖通、绿化等工程。办公生活区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门卫、燃气调压站、消防水池及水泵房等;生产区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车间,包括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段、水稳料加工、混凝土加工和再生建材混凝土加工等生产线,并购置安装破碎设备、筛分设备、水稳料成套设备、混凝土成套设备、再生建材混凝土成套设备生产线等相关设备约56台(套)及车间屋顶光伏3MW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万吨,利用建筑废物、道路废弃物等,通过外加砂石、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年产水稳料40万吨、再生建材混凝土20万吨,商品混凝土44万吨。 2.1.4交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45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1.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6质量标准:合格。 2.1.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唐山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4000型环保再生一体机沥青搅拌站供货及安装调试,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具体数量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沥青搅拌站设备相对应的设计及生产制造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对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严重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出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授权书,或者制造商与代理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参加本项目投标,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包括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特殊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1-12 09:00:00 至 2024-01-1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2-0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