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清徐站10KV配电所增设二路电源改造物资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公告日期:2019年12月10日
二、采购日期:2020年6月30日
三、参与本项目的厂商如下:
佰汇电缆有限公司,光宁电缆有限公司,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
四、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采购物资(设备)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方式 |
2 | 电力电缆,绝缘钢芯铝绞线 | 第1名: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 | 锐洋集团东北电缆有限公司 | 公开招标 |
第2名:佰汇电缆有限公司 | ||||
第3名:光宁电缆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4日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向公司物资部门提出异议。
拟中标人须在采购结果公示期间内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 cg.95306.cn)完成供应商注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中标人须登录中国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www.ttwzw.com)“订单管理”模块进行采购订单确认,并自助下载中标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迎春街3号
联系人:黄彪
电话(传真):0351-2622383电子邮箱:249429127@qq.com
公司物资部门/公司纪委
电话(传真):0351-2690003/0351-2631760
电子邮箱:tytljwzglc@163.com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供电段
2020年7月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