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安市城镇(包括城区和区镇)雨污水管网维护、疏通清淤、抢修等工程的招标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徐立1879545092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晓云0513-88802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2/06/02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2
公告正文

2022-05-20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海安市城镇雨污水管网维护工程(城区雨污水管网维修及疏通清淤)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城镇雨污水管网维护工程(城区雨污水管网维修及疏通清淤)(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安市水务集团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安市城镇雨污水管网维护工程(城区雨污水管网维修及疏通清淤)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城区范围内的市本级投资项目工程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海安市城镇雨污水管网维护工程(城区雨污水管网维修及疏通清淤)。

2.1.3合同估算价:约4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6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单项工程以任务单要求完成工期为准,工期未满365天但维修工程量达到合同金额的,合同自行终止;维修工程量未达到合同金额,但工期已满365天的,合同也自行终止】。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海安城区雨污水管网及设施改造、 维修(含抢修) 、疏通、检测、防汛,包括但不限于:道路通行维护,管道通风,毒气检测,清除管内固体物,淤泥、垃圾外运,管道检测,日常维护,测量各管井标高,提交完整版的管道内的检测影像资料及测绘资料相关竣工资料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1)自2020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1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2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6)投标单位必须自有下列安全保障设备且确保在城区雨污水管网维修及疏通清淤项目中使用,设备:高压冲洗车、吸污车、管道封堵气囊DN300-DN1600、管道潜望镜、cctv机器人检测设备、长管式呼吸器、毒气检测仪、防毒面具、安全绳、鼓风机等。(以上设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属于本单位的相应产权证明资料、设备采购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和设备照片,高压冲洗车与吸污车的购置发票扫描件及行使证复印件)

(7)投标单位必须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施工人员有限空间作业证2人、管道养护证1人证书及有效劳动合同)

(8)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其他报名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c. 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e.投标人承诺书;f.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11)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05月20日至2022年06月0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06月0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 元整。

8.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5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QQ: 1286826200。

8.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水务集团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捷星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46号

地址:海安市高新区北城街道朝阳南路56号

联系人:徐立

联系人:刘晓云王凯云

电话:18795450928

电话:0513-88802016 0513-81819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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