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电电力国电申能唐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300MW)风机单桩基础及其附件制作、运输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9398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电电力国电申能唐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300MW)风机单桩基础及其附件制作、运输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国电申能唐山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月坨岛海上风电场一期(300MW)风机单桩基础及其附件制作、运输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11544001、00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1544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 | 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398.000000 | 21123.333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绩 | 1、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10.19 2、华能岱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2023.08.26 3、华能苍南 2 号海上风电项目、北京首钢机电有限公司机电成套设备分公司、2022.12.12 4、华能庄河 4-2号风电场海上风电项目、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海上风电场址IV2项目经理部、2022.12.30 5、国华渤中B2场址500兆瓦海上风电项目、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12.23 6、华能山东半岛北 BW 海上风电项目、天津港航工程有限公司、2023.03.23 7、山东能源渤中海上风电g场址项目、烟台打捞局、2023.11.21 8、三峡天津南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01.31 9、三峡大连市庄河250MW海上风电项目、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2024.07.17 |
1、国华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0日 2、华能山东半岛北BW场址海上风电Ⅰ标段项目、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0月17日 3、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中交三航(南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0月26日 |
标段(包)编号:CEZB240011544002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天能海洋重工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9308.626100 | 21123.333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业绩 | 1、三峡能源江苏大丰H17#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2、三峡能源江苏大丰H8-1#海上风电场项目、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3、国信大丰H16、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1、国华
渤中B2场址海上风电项目、中交
三航
(南
通)
海洋
工程
有限
公司、2022年12月30日 2、华能 山东 半岛 北BW 场址 海上 风电 Ⅰ标 段项 目、中交 三航 (南 通) 海洋 工程 有限 公司、2023年10月17日 3、国华 半岛 南U2 场址 海上 风电 项目、中交 三航 (南 通) 海洋 工程 有限 公司、2023年10月26日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梦娇 电话:01057337415
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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