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延吉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气相色谱质谱串联质谱仪等)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2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007-cg03-c1-4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0431-84901273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大庆0431-811018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延吉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气相色谱质谱串联质谱仪等)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延吉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气相色谱质谱串联质谱仪等)
项目编号:20241007-CG03-C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标段为一至四标段

标段

设备
名称

数量

型号
参数

采购
预算

合同履约期限

一标段

凝胶渗透色谱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28万元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交付。

二标段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5万元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交付。

三标段

气相色谱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65万元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交付。

四标段

气相色谱质谱串联质谱仪

1台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60万元

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交货期不得超过正式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的交货期时间。如出现未能到期供货的情况,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所有的经济损失由逾期供货商单方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理商或生产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招标项目兼投兼中。
10.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
2.方式:采取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74548405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注:邮件需备注“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
(4)供应商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售价:一、二、三标段,每标段300元/套,四标段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新区支行,账号:4200223109000018307,本账户只接收供应商对公账户的付款)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第二开标室;
3.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4.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
电话:0431-849012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
联系人:刘大庆
电 话:0431-81101867、18043095962




来源:长春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初审:李世超
复审:王 尧
终审:魏佰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