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3000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3000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项目
地点: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城南街168号
建设单位: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年产13000吨直条米粉生产线锅炉及环保设施的变更
公示时间:即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先生,胡先生
联系电话:0797-5628628,0797-5630428,1867923870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开始日期:4月23号
公示如下:
年产13000 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监测报告表
JN(B)1902002
建设单位: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赣州市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02月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编制单位法人代表 (签字) 项 目 负 责 人:刘 桂 华
填 表 人 :陈 小 珍
电话: 电话: 0797-8086070
/
传真: 0797-8086990
邮编:342600 邮编: 341000
目 录 |
|
|
一、基本情况及监测标准 |
|
1 |
二、主要建设内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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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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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四、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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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五、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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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六、监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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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监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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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八、验收监测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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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九、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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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附图一 验收监测现场照片
附件1验收监测委托书(2019.01.03)
附件2会昌县环境保护局《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会环审字[2018]3号),2018年07月24日
附件3会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建设项目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确认函》2018年1月2日
附件4总量控制附件5工况证明
附件6项目3个月缴水费单 附件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13000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项目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性质 |
变更 |
||||||
建设地址 |
会昌县城南街168号 |
||||||
主要产品名称 |
直条米粉 |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13000吨 |
||||||
实际生产能力 |
/ |
||||||
建设项目环评时间 |
/ |
开工建设时间 |
/ |
||||
调试时间 |
/ |
现场监测时间 |
2019年01月10日至01月11日与 2019年01月17日 至01月18日 |
||||
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 |
会昌县环境保护局 |
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 |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南昌福友等 |
||||
投资总概算 |
1000万元 |
环保投资总概算 |
120.5万元 |
比例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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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概算 |
1283万元 |
实际环保投资 |
403万元 |
比例 |
31% |
||
验收监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18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015年8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18年12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8、国家环保局《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依据会昌县环境保护局《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直条米 |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 |
|
粉生产线变更项目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确认函》(2018 年1月2日)及关于《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的审查意见(会环审查字[2018]3号),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如下: 1、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 中三级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总磷、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限制标准,其标准限值见表1。 表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单位:mg/L(pH值无量纲)
2、营运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其标准限值见表2。 表 厂界噪 最大允许排放限值 单位:Leq[dB(A)] |
|
||
类 别 |
时 间 |
标准值 |
|
||
2类 |
昼 |
60 |
|
||
夜 |
50 |
|
|||
3、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2014)表1中在用燃煤锅炉标准。其标准限值见表3;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限值。其标准限值见 表4。 表 锅炉废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m3 |
|
表 饮食油烟废气监控浓度限值 单位:mg/m3(标态)
监测项目 |
食堂规模 |
标准限值 |
饮食油烟 |
中型 |
2.0 |
4、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
5、总量控制指标:
CODCr:8.12t/a、NH4-N:1.083t/a、
SO2:3.481t/a、NOX:4.177t/a。
项目变更内容
项目已投入运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项目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流程等均不变,主要变更内容为:生产设备锅炉类型及数量发生变化;锅炉废气和废水环保措施排放情况发生变化。变更设备及设施清单如下:
序号 |
设备及设施名称 |
数量(套)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1 |
燃煤蒸气锅炉(0.9T1 台、0.4T1台、0.2T2 台)、燃生物质热风锅炉 (8台) |
4吨燃生物质锅炉 |
12 |
1 |
2 |
“格栅+沉淀池+调节池+厌氧池+二段好氧+沉淀” |
“格栅+沉淀池+调节 池+预厌氧池+厌氧池+ 二段好氧+沉淀池+化学沉淀”处理系统 |
1 |
1 |
3 |
麻石水膜除尘脱硫处理燃煤锅炉废气设施;水喷淋除尘塔处理锅炉废气设 施;20m烟囱 |
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35m烟囱 |
12 |
1 |
锅炉及锅炉废气环保措施变化情况:会昌县环保局已批复环评中,项目米粉生产使用 4 台(0.9T1 台、0.4T1 台、0.2T2 台)燃煤蒸汽锅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锅炉废气经过麻石水膜除尘脱硫设施进行处理;项目设有 8 台热风炉为米粉生产过程中烘干工序提供热风,热风炉以生物质为燃料,热风炉烟尘必须经过水喷淋除尘塔进行处理,原环评报告中蒸汽锅炉和热风炉出口烟尘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为改进生产工艺,项目由变更前的 4 台
(0.9T1 台、0.4T1 台、0.2T2 台)燃煤蒸汽锅炉和 8 台燃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变更为仅设置 1 台 4 吨燃生物质锅炉用于生产,变更后产生的锅炉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
尘器进行处理后经过 35m 高烟囱排放。
废水环保措施变化情况:会昌县环保局已批复环评中,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格栅+沉淀池+调节池+厌氧池+二段好氧+沉淀池”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后,纳入会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为使项目预处理后废水水质更好满足会昌县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因此项目废水处理工艺变更为“格栅+沉淀池+调节池+预厌氧罐+厌氧池+二段好氧+沉淀池+化学沉淀” 处理工艺,增加了化学沉淀工序,并且在此废水工艺的厌氧阶段增加了两个厌氧罐, 进一步提高对废水的生化处理效果。
1、本项目主要产品米粉,故原辅材料为大米。
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一、原料 |
|
|
|
大米 |
13540t/a |
|
|
二、资源能源消耗 |
|
|
|
电 |
442万kwh/a |
|
|
水 |
148400t/a |
|
|
其中:生产用水 |
143000 |
|
|
生活用水 |
5400t/a |
|
|
燃料 |
煤 |
|
|
谷壳 |
4000t/a |
|
2、给排水情况:
(1) 给水
项目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
(2) 排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排入区雨水管网。
排水雨污分流。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废水经变更后的工艺处理达标后后纳入会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流程
营运期的污染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是洗米、真空脱水、设备加工区地面清洗废水、锅炉除尘器的除尘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厨房废水、卫生间废水、洗浴废水等。废水采用“格栅+沉淀池+调节池+预厌氧罐+厌氧池+二段好氧+沉淀池+化学沉淀”工艺处理。增加了化学沉淀工序,并且在此废水工艺的厌氧阶段增加了两个厌氧罐,进一步提高对废水的生化处理效果。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纳入会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进入贡江。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煤和热风炉燃谷壳产生的烟气,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过 35m 高烟囱排放。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制造米粉时器械及锅炉风机产生的噪声,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不变。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洗、检修产生的废料及锅炉房的废渣。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措施处理。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做好管理工作,指定部门及地点进行收集,废纸、包装纸等可回收的由有关部门统一回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处理。
本项目建成后搞好绿化,绿化不仅能美化厂区,而且在防止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起着特殊的作用,它具有较好的调温、吸尘、吸灰、改善小气候、净化空气、减弱噪声等功能。
CODCr:8.12t/a、NH4-N:1.083t/a、
SO2:3.481t/a、NOX:4.177t/a。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要结论
项目本次变更了锅炉类型及数量、环保处理措施和排放设施,即锅炉由原来的4 台(0.9T1台、0.4T1台、0.2T2台)燃煤蒸汽锅炉和8台燃生物质热风炉产生的锅炉废气变更为仅一台4吨燃生物质蒸汽锅炉,对锅炉废气的处理由“燃煤蒸汽锅炉废气采用麻石水膜除尘脱硫设施处理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和燃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喷淋除尘塔处理后经不低于20米高空排气筒排放”变更为“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
经35m高烟囱排放”。项目废水处理工艺由“格栅+沉淀池+调节池+厌氧池+二段好氧+ 沉淀池”变更为“格栅+沉淀池+调节池+预厌氧罐+厌氧池+二段好氧+沉淀池+化学沉淀”,变更后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次变更是可行的。
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13000 吨直条米粉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09
年10 月由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 2009 年 12 月 31 日获得会昌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会环督字(2010)01 号。
由于变更,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特委托江西鑫环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变更后的内容编制了《江西五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13000 吨直条米粉生产线变更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8年6月完成该文件,并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获得会昌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会环审查字(2018)3 号。批复内容详见附件2。
1、废水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现场采样和监测期间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水按《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进行采样,采样的每个环节设专人负责,所有监测分析人员持证上岗。采用《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配套的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仪器设备经计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室内分析采用密码样、北京坛墨质检科技有限公司标准样品与水样同批进行分析等质控措施。室内分析的密码样和质控样品符合质量控制合格的要求。监测记录、监测结果和监测报告执行三级审核制度。
监测项目 |
样品总数 ( 个) |
密码样 |
质控样 |
测试结果 |
||||
密码样 (个) |
样品值 (mg/L) |
密码样值(mg/L) |
质控样 (个) |
实测值 (mg/L) |
允许范围 (mg/L) |
|||
化学需氧量 |
9 |
1 |
50 |
49 |
2 |
67 |
66.5±3.3 |
合格 |
68 |
||||||||
氨氮 |
9 |
1 |
0.265 |
0.271 |
2 |
16.9 |
17.6±0.9 |
合格 |
16.9 |
2、废气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气监测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参加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采样和测试人员持证上岗,采样仪器在监测前进行有效检定,并在有效期间使用,废气采样器在使用前进行流量校准,保证不漏气。按规范要求设置监测点位个数。
一、废水监测
1、废水监测布点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项目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预设的污水管道排放,最终进入贡江。在排放口(★1)设一个监测点。具体监测点位见图2。
图2 废水处理流程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为废水监测点
2、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项目及频次见表5。
监测点位 |
编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废水总排口 |
★1 |
PH、氨氮、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 总磷、总氮 |
连续监测两天, 每天监测4次, 其中加采一次密码样 |
3、监测分析方法及分析仪器
监测分析方法及分析仪器见表6。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仪器名称及编号 |
检出限 |
PH值 |
玻璃电极法 GB/T6920-1986 |
PH计YQ-012 |
— |
氨氮 |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 |
分光光度计 YQ-041 |
0.025 mg/L |
化学需氧量 |
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
COD仪YQ-022 |
4 mg/L |
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法》HJ 505-2009 |
恒温恒湿箱 YQ-023 |
0.5 mg/L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万分之一天平 /YQ-027 |
—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 法》GB/T 11893-1989 |
分光光度计 /YQ-041 |
0.01 mg/L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YQ-042 |
0.05 mg/L |
采样 |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
有机玻璃采样器 YQ-069 |
— |
二、噪声监测
1、噪声监测布点
在厂界外1米即东、南、西、北面各设置一个厂界噪声监测点,监测两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一次,监测示意图见图3。
N
2、监测分析方法及主要仪器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为GB12348-2008,仪器为HS6288A多功能噪音分析仪YQ- 047-1。
图4 食堂饮食油烟监测布点示意图(◎废气监测点位)
(2) 监测项目及频次监测项目及频次见表7。
监测断面 |
断面编号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油烟净化器出口烟道 |
◎1 |
饮食油烟 |
连续监测2天,每天监测1次, 每次采5个平行样 |
(3) 采样、分析方法及来源
饮食油烟废气采样、分析方法及来源见表8。
项目 |
采样分析方法及来源 |
采样仪器及编号 |
分析仪器及编号 |
饮食油烟废气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附录A 饮食业油烟采样方法及分析方 法) GB 18483-2001 |
3012H-61型自动烟尘( 气)测试仪(09代)YQ- 064 |
红外测油仪0IL-6 YQ-039 |
2、锅炉废气 (1) 监测布点
在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的专用烟道适当位置设一监测点位◎2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图5。
图5 锅炉废气监测布点示意图(◎废气监测点位) (2) 监测项目及频次 监测项目及频次见表9。 表 废气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一览表
(3) 采样、分析方法及来源
锅炉废气采样、分析方法及来源见表10。 表10 锅炉废气采样及分析方法 |
|||
项目 |
分析方法及来源 |
分析仪器及编号 |
检出限 |
烟尘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09代)/YQ-064 |
--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 电位电解法》HJ/T 57-2017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09代)/YQ-064 |
3mg/m3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 693-2014 |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09代)/YQ-064 |
3mg/m3 |
烟气黑度 |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五篇 第三章 颗粒物及金属化合物测定 三、烟气黑度(二)测烟望眼镜法(B) |
测烟望远镜 /YQ-057 |
-- |
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及监测结果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情况
产品名称 |
设计产量 (吨/天) |
验收监测日期 |
实际产量(吨/ 天) |
生产负荷(%) |
米粉 |
43.33 |
2019年01月11日 |
44 |
100 |
2019年01月12日 |
44 |
100 |
||
2019年01月17日 |
44 |
100 |
||
2019年01月18日 |
44 |
100 |
|
|
|
|
|
|
|
|
日均值 |
|
|
||||||
生活废水总排口★1 |
pH值 |
2019.01.10 |
6.67 |
6.85 |
7.02 |
6.88 |
6.86 |
|
6-9 |
达标 |
||||||
2019.01.11 |
6.96 |
6.87 |
6.98 |
6.89 |
6.92 |
|||||||||||
化学需氧量 |
2019.01.10 |
19 |
21 |
24 |
23 |
22 |
38 |
500 |
达标 |
|||||||
2019.01.11 |
50 |
30 |
31 |
43 |
38 |
|||||||||||
五日生化需氧 量 |
2019.01.10 |
8.4 |
8.9 |
9.9 |
9.4 |
9.2 |
9.2 |
300 |
达标 |
|||||||
2019.01.11 |
11.7 |
6.2 |
6.8 |
8.0 |
8.2 |
|||||||||||
悬浮物 |
2019.01.10 |
5.2 |
13.0 |
4.8 |
4.8 |
7.0 |
19.5 |
400 |
达标 |
|||||||
2019.01.11 |
17.5 |
18.0 |
17.5 |
25.0 |
19.5 |
|||||||||||
氨氮 |
2019.01.10 |
0.190 |
0.300 |
0.387 |
0.488 |
0.341 |
0.341 |
45 |
达标 |
|||||||
2019.01.11 |
0.265 |
0.288 |
0.399 |
0.396 |
0.337 |
|||||||||||
总磷 |
2019.01.10 |
2.00 |
1.95 |
2.02 |
1.98 |
1.99 |
2.48 |
8 |
达标 |
|||||||
2019.01.11 |
2.60 |
2.41 |
2.46 |
2.46 |
2.48 |
|||||||||||
总氮 |
2019.01.10 |
44.2 |
41.8 |
41.3 |
40.0 |
41.8 |
47.0 |
70 |
达标 |
|||||||
2019.01.11 |
49.6 |
48.2 |
45.7 |
44.6 |
47.0 |
|||||||||||
备注 |
氨氮以氮计。 |
|||||||||||||||
2、总量控制
根据业主提供2018年10月、11月、12月的资料估算一年用水量为145560吨,由于其他损耗,按80%计算,该年废水量为116448吨,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见表12。
表 2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一览表
3、噪声监测结果见表13。 表 3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Leq[dB(A)] |
||||||||||||||||
代码 |
监 测点位 |
2019.01.10 |
2019.01.11 |
标准限值 |
2019.01.10 |
2019.01.11 |
标准限值 |
达标 |
4、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
油烟监测结果见表14,锅炉废气结果见表15。
表 5 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一览表 锅炉、工业窑炉烟气)
|
|
|
5、总量控制
根据项目的资料一年工作时间为300天,一天工作24小时。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见表16。
1、废水排放情况
2019年01月10至11日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总排口(★1)外排废水pH值在6-9之间,达标;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38mg/L低于排放标准,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9.2mg/L低于排放标准,达标;悬浮物最大日均值19.5mg/L低于排放标准,达标;氨氮最大日均值0.341mg/L低于排放标准,达标;由此可见,该项目废水总排口(★1)外排废水污染物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排放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限制标准,达标排放。
在2019年01月10日至01月11日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外昼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位于厂界西侧昼间为58.4dB(A),夜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值位于厂界北侧夜间
为48.3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达标排放。
在2019年1月10至11日验收监测期间,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22 mg/m3,在2.0mg/m3的最高允许浓度范围内,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在2019年1月17日至 18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最大值为80mg/m3,二氧化硫为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值为169 mg/m3,均低于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中在用燃煤锅炉标准。达标排放。
本项目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43t/a,氨氮排放总量为0.040t/a,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2.304t/a,低于会昌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化学需氧量8.12t/a,氨氮1.083t/a氮氧化物4.177t/a的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二氧化硫未检出,低于会昌县环境保护局下达的3.481t/a的总量控制要求;达标排放。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年产13000吨米粉生产线变更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 地 点 |
会昌县城南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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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分 类 理 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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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性 质 |
□新 |
改 |
□ 技 改 |
项目厂区 心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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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能力 |
年产13000吨 |
实际生 能力 |
/ |
环 单 位 |
江西鑫环科创环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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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文 机关 |
会昌县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 |
/ |
环评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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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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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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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证申领时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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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施设计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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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施施工单位 |
南昌福友等 |
本 程 污许可证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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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 位 |
赣州市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 施监测单位 |
赣州市嘉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验 监测时工况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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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概 万元) |
1000 |
环 保 资 总概 万元) |
120.5 |
所 比 例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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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83 |
实际环保 资(万元 |
403 |
所 比 例 (%) |
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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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 万元) |
/ |
废气治理 |
/ |
噪 理 |
/ |
固体 治理 万元) |
/ |
绿化及生 (万元) |
/ |
其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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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废 处理 力 |
/ |
新 废 理 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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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平均工作 |
3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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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单 位 |
/ |
运 单 位 社 |
一信用代码 或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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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2019年01月10日 与2019年01月17日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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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 物 放 标与总量控 (工业建设 目 填 |
污 物 |
原放 量 |
本 期 程际 度 |
本 期 程允许排 浓 |
本 期 程产 |
本 期 程身削减 |
本 期 程 际 排放 |
本 期 程 定排 |
本 期 程 以 新老 削 |
全 实 际 排放 量 |
全 核 定 |
区 平 衡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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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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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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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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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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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
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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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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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氨氮 |
|
0.314 |
45 |
|
|
0.040 |
1.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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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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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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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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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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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氧 硫 |
|
ND |
400 |
|
|
/ |
3.4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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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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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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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氮 氧 物 |
|
169 |
400 |
|
|
2.304 |
4.177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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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固体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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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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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 目 有的其 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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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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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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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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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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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 (+)表 增加,(-)表 减 2、(12)=( )-(8 -(11),(9)= (4 5 -(8 -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 — 万 吨 年 废 气排 —万标立方米 年 工业固体废 排 ——万吨 年 水污染物排 ——毫 /升;废气污染物排 ——毫 /立方米;其他项 均为 a 4 表 低 于 方法 限
附图一、验收现场监测照片(第二页)
图5、废水总排口监测点(★1)
附图一、验收现场监测照片(第三页)
图11、生活垃圾存放点
附件2 环评批复
附件3 标准复
函
附件4总量控制
附件5 工况证明
附件6 水费单
附件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