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古交市自然资源局竞争性磋商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的结果公告
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耕地保护制度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补充调查评价测绘技术服务方案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操作系统软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国土调查国土变更调查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生态气候土壤区位土地整治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分类评价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土地调查二次调查数据成果制作专题图件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计算机辅助制图图集2000大地坐标系统评价指标数据文字成果调查评价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县级自检报告资料清单典型地类照片外业补充调查现场照片指导初审正式成果上报规划收集汇总分析外业踏勘测量储量估算编制会议审查文字报告图纸电子版保密解答外出踏勘征求意见评审报批
金额
119.86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1812022ccs00021
预算金额123.9万元
招标公司古交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联系人张炜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薛锦芳15635397857
中标公司太原市天下捷惠土地资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19.8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1812022CCS00021
二、项目名称: 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古交市自然资源局-本次工作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我市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开发潜力,具体需要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宜耕性评价,以及根据我市实际进行补充调查评价,形成我市调查评价初步成果。 | 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我市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开发潜力,具体需要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宜耕性评价,以及根据我市实际进行补充调查评价,形成我市调查评价初步成果,具体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 不限 | 批 | 报价:1198600(元) | 太原市天下捷惠土地资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唐槐园区科技创新孵化基地4号楼E区601室 | 91140106662368891D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古交市自然资源局-本次工作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我市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开发潜力,具体需要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宜耕性评价,以及根据我市实际进行补充调查评价,形成我市调查评价初步成果。 | 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 本次工作是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我市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开发潜力,具体需要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宜耕性评价,以及根据我市实际进行补充调查评价,形成我市调查评价初步成果。 | 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我市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开发潜力,具体需要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宜耕性评价,以及根据我市实际进行补充调查评价,形成我市调查评价初步成果,具体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 满足国家、省、市及部门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琪璜,邱丽氚,陈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次磋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采购代理费用,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88.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交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古交市青年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炜
项目联系方式:0351-51414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岗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薛锦芳
项目联系方式:15635397857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1).doc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1).doc
311.2K
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n竞争性磋商文件
\n项目编号:SXSH-[2022]-051
\n1401812022CCS00021
\n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二○二二年
\n磋 商 文 件
\n项目编号:SXSH-[2022]-051
\n1401812022CCS00021
\n项目名称: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n采购单位:古交市自然资源局 (公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n二O二二年
\n目 录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2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4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19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21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24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27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项目概况
\n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SXSH-[2022]-051(1401812022CCS00021)
\n项目名称: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预算金额:1239002.86元
\n财政审核后最高限价:1232900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财政审核后最高限价。
\n采购需求:加强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是查清我市范围内耕地后备资源的类型、数量、分布特点及其开发潜力,具体需要对所有国家下发图斑进行宜耕性评价,以及根据我市实际进行补充调查评价,形成我市调查评价初步成果,具体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n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n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n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n三、获取招标文件
\n1、获取时间:2022年5月19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00时00分止,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2、获取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3、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n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n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n1、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n3、纸质版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n五、开启
\n1、时间:2022年6月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太原市学府街党校路学府小区1#楼1302室,线上开启。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驻。
\n2、潜在供应商对磋商公告有异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需一次性提出质疑。
\n3、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上发布。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采购单位:古交市自然资源局
\n地 址:古交市青年路8号
\n联系电话:13466806585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 称: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 址:太原市学府街党校路学府小区1#楼1302室
\n联系方式:0351-7029978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n电 话:0351-7029978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n一、总则
\n1.适用范围
\n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n2.定义
\n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n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n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2.4“采购代理机构”指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n3.1具有本项目施工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n3.2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人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n3.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n(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n(7)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测绘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n(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n4.磋商费用
\n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二、磋商文件
\n5.磋商文件的构成
\n5.1磋商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第四部分 技术、商务要求;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n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n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6.2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通过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线上提出。
\n6.3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在山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及财政部指定网站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n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磋商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n6.5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n三、响应文件
\n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n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n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n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n纸质版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n电子版响应文件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递交
\n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n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n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n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n(1)商务部分:
\n★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n★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n★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并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见‘响应文件格式’);
\n★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资质证书: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项目负责人证书:具备测绘工程师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n★社保凭证: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缴纳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第三方代缴收费凭证)及人员明细(加盖供应商公章);
\n★纳税凭证:响应截止日前半年内缴纳任意月份任意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原件);
\n★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n★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
\n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见‘响应文件格式’);
\n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n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n(2)技术部分:
\n★开标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n报价明细表
\n服务技术偏离表
\n技术服务方案
\n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3)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n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n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n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n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n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n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见‘响应文件格式’);
\n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图纸可为A3),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
\n纸质版响应文件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n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n8.4磋商保证金
\n(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10000元整人民币作为磋商保证金。
\n(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采用电汇、网上银行等非现金形式交纳,并在备注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和采购项目名称。转账的保证金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汇入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号,以便账户查询。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代理机构人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n开户名: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体育路支行
\n账 号:351900658910701
\n行 号:308161039091
\n(3)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填写“账户信息函(详见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在磋商现场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存,以便于及时退付保证金。
\n(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将被视为无效。
\n(5)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财务部门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账户信息函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n(6)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持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到代理机构备案,同时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账户信息函办理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
\n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耽搁领取,造成磋商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延后退还的责任。
\n8.5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n(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8.6报价
\n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n9.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n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n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n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n9.4开标一览表为在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n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n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n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n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n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n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n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磋商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n11.4电子版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
\n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n(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正本以及电子版内容严格一致;
\n(2)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n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n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n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n纸质版: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n电子版:供应商应当使用CA电子锁按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并线上递交。
\n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文件提前开封等任何责任。
\n13.响应文件递交
\n13.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13.2纸质响应文件请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
\n13.3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拒绝接收。
\n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在山西政采云平台线上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部分,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n14.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
\n1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
\n五、磋商开启仪式
\n15.磋商开启仪式及其有关事项
\n15.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开启仪式,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n15.2供应商参加开标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n六、磋商程序和要求
\n16.组建磋商小组
\n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具备实质性磋商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总成员的三分之二。
\n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磋商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
\n17.初步审核
\n17.1评审工作开始后,供应商代表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n17.2符合性审查
\n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任何一项实质上不响应的响应文件均作无效报价处理。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n(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n(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或盖章的;
\n(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n(4)保证金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n(5)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n(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n17.3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n17.4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认定(如适用)
\n17.4.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
\n17.4.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财政部、发改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以及同时属于财政部、环保部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均须提供清单中的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本文件有规定允许采购清单以外产品的除外。
\n货物中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须按第五部分的格式如实填写节能产品明细表、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同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作为评定依据。包含有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报价人未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标记,谈判小组经审查所报产品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将对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n17.4.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n17.4.4报价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n17.4.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评审标准
\n(1)审查《中小企业声明函》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同时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对报价人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定。如谈判过程中发现虚假声明,则拒绝其报价,同时可认为报价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
\n(2)产品价格折扣: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3)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n17.4.6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n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n17.4.7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n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18.磋商
\n1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n18.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n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n18.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补充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n18.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
\n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n19.评审
\n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n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
\n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n20.确定成交供应商
\n20.1磋商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n21.评标过程保密
\n21.1磋商开启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n22.关于供应商非实质性磋商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22.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程序、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n23.采购项目终止或取消
\n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n(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n(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n23.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n七、签订合同
\n24.成交通知
\n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刊登本次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24.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n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n25.成交服务费
\n本次磋商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收取采购代理费用,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计取,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成交金额(万元)\n | \n货物招标\n | \n服务招标\n | \n工程招标\n |
\n100以下\n | \n1.5%\n | \n1.5%\n | \n1.0%\n |
\n100-500\n | \n1.1%\n | \n0.8%\n | \n0.7%\n |
\n500-1000\n | \n0.8%\n | \n0.45%\n | \n0.55%\n |
\n1000-5000\n | \n0.5%\n | \n0.25%\n | \n0.35%\n |
注:成交人在接受“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成交服务费。
\n26.签订合同
\n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n26.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26.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n八、保密和披露
\n27.保密
\n27.1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28.披露
\n28.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n28.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九、询问和质疑
\n29.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n29.1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n29.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n29.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n29.4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n29.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n29.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n29.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n29.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n(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n(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n(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n(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n(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n(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n(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n(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n(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n(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29.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n2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n十、违约处罚
\n30.违约处罚
\n30.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n(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n(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n(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n(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n十一、其他
\n31.解密
\n供应商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n32.注意事项
\n(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签到。否则,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n(2)供应商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确保验证解密过程不出现任何错误提示,并成功解密,同时查看响应文件是否完整;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应重新验证解密,确保响应文件解密成功和响应文件的完整性。
\n(3)详细内容参考《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
\n(4)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检查自己的CA证书是否可正常使用。
\n(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按环境配置要求进行电脑配置。
\n第三部分 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n一、评标办法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工程评标办法。
\n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将报价、技术服务方案、投标人业绩等具体量化,并赋予相对权重分值,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择优选择最佳供应商的方法。综合评分法不保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n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建的磋商小组承担磋商,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n3、评标的内容包括: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进行评审。
\n4、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磋商文件未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n5、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原则及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磋商小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n7、磋商小组将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n8、汇总计分时,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n二、评标细则
\n(一) 商务部分(18分)
\n1、业绩(15分)
\n供应商能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同类型业绩的,每一项得3分,最高15分;
\n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n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不清晰的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n2、人员配备(3分)
\n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每配备1名测绘或土地类相关专业中级或高级工程师人员的,得1分;最高得3分。
\n(二)技术部分(52)
\n技术服务方案(52分)
\n1)对规划方案内容完整性、具体性、全面性,酌情打分,最高6分;
\n2)规划方案编制内容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酌情打分,最高6分;
\n3)针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用的相关措施,酌情打分,最高5分;
\n4)对招标范围及招标的工作内容了解充分、内容全面,方案编制大纲主要内容条理清晰,酌情打分,最高5分;
\n5)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全备、项目组织机构制度是否健全、组织实施分工是否具体,酌情打分,最高4分;
\n6)工作质量、保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打分,最高5分;
\n7)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性、可行性、科学性,酌情打分,最高4分;
\n8)供应商承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维护人员情况,服务承诺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保障措施等.酌情打分,最高5分;
\n9)根据供应商对项目基本原则、规划目标理解,能够提出合理化建议,酌情打分,最高4分;
\n10)预期成果分类合理、内容齐全、成果描述具体详实,酌情打分,最高5分;
\n11)投标人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及处理机制的,进行横向比较,酌情打分,最高3分。
\n注:汇总计分时,取算术平均值计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n(三)价格部分(30分)
\n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n磋商报价得分=(最后磋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n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百分点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n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n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n项目概况
\n 1、项目名称:古交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项目
\n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n3、质量:满足国家、省、市及部门相关要求。
\n4.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21]47号)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1〕18号)的要求,全面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目的是全面摸清全国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进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实施,根据部重点工作安排,部决定开展新一轮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n二、招标项目内容
\n1.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
\n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为评价对象,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通过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清查和摸底,准确掌握耕地后备资源的数量、分布及其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条件,是科学开展土地整治活动,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的依据。
\n2.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建设
\n(1)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国家编制统一的数据库标准及建库规范,以县为单位组织开展县级耕地后备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对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的综合管理。
\n(2)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因子数据库。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为评价对象,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构建耕地后备资源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并与国土调查数据库实现集成,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
\n三、成果分析
\n1.数据汇总
\n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基础上,全面汇总县辖区内的耕地后备资源数据。
\n2.成果分析
\n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结合二次调查,变更调查等相关成果,开展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从生态、气候、土壤、区位等方面对二次调查以来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土地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根据调查评价结果,编制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n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n基于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并在服务平台上发布,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耕地后备资源数据的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编制县级系列耕地后备资源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n四、项目实施要求
\n1.依据行业规范和标准
\n(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n(2)《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规程》(TD/T 1007-2003);
\n(3)《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n(4)《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55-2019);
\n(5)《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n(6)《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标准》(试行);
\n(7)《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GB 51287-2018)。
\n2.项目安全性要求
\n(1)调查数据安全性,项目要求调查数据工作全程在符合保密要求的环境下进行。调查形成的数据除本项目实施单位必要留存外,不得将调查数据成果复制或拷贝用作他用。
\n(2)人员安全意识,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保密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保密意识。
\n(3)人员素质的保证,该项目工作人员必须是素质高、品质好、作风过硬的技术人员,尤其是在关键业务岗位上的人员。
\n3.质量控制要求
\n质量控制实行“三检”制度,包括自检、互检、专检。项目服务单位组织成立专门的质量检查组,对检查工作的各个阶段进行三检。
\n4. 工期与进度要求
\n本项目中标人,按招标人的要求,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制定技术设计和工作计划,同时进场作业。各阶段时间节点都应符合上级要求。所有调查成果统一采用2000大地坐标系统,统一变更,汇总调查成果,形成上报国家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基本数据。
\n中标人因自身不确定因素,导致招标人指定的作业范围不能按期入场作业或导致工期延长,不能按期完成,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应由中标人承担。
\n五、主要成果
\n全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主要包括:数据成果、评价指标数据、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
\n1.数据成果
\n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数据库为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汇总数据。
\n2.评价指标数据
\n(1)各评价指标的原始数据(收集到的资料扫描件、矢量图和电子文档等);
\n(2)评价指标图层;
\n(3)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表。
\n3.文字成果
\n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n4.数据库成果
\n(1)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库;
\n(2)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数据库。
\n5.其他资料
\n(1)县级自检报告;
\n(2)资料清单;
\n(3)典型地类照片成果。
\n6.其他资料
\n外业补充调查相关记录表以及现场照片。
\n第五部分 合同原则
\n(仅供参考)
\n委托方(甲方):
\n承接方(乙方):
\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供需双方的采购行为,严格履行双方的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n第一条:项目名称: 。
\n第二条:编制资料收集基准日: 。
\n第三条:编制技术要求 。
\n第四条:编制相关依据
\n第五条: 提交成果、时间、份数
\n第六条: 服务报酬及付款方式
\n服务报酬金额总计为:
\n技术服务报酬支付方式:
\n第七条:双方责任
\n1、需方责任
\n(1)负责规划项目编制的行政组织工作;
\n(2)负责规划项目编制所需经费的支付;
\n(3)提供规划项目涉及的自然资源部门的相关资料;
\n(4)负责规划项目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初审、正式成果上报等工作。
\n2、供方责任
\n(1)负责规划项目所需全部资料的调查、收集、汇总、分析、外业踏勘、测量、储量估算及成果的编制;
\n(2)承担规划项目实施各阶段会议、审查等全部配合工作;
\n(3)对最终提供规划项目成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n(4)按照采购方要求对规划项目最终成果进行移交(含文字报告、图纸、电子版);
\n(5)对需方提供的资料做好保管、保密工作,规划项目评审通过后负责归还需方;
\n(6)现场工作的供方人员涉及的一切安全事由均由供方承担;
\n(7)负责规划项目编制和解答与编制有关技术问题。
\n第八条:协作事项
\n1、需、供双方共同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
\n2、需方协助供方收集规划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料及外出踏勘、测量;
\n3、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按时完成项目成果;
\n4、需方协助供方完成规划项目成果在各阶段的征求意见、评审及报批等工作。
\n第九条:违约责任
\n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条款。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均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n2、供方未能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减收1‰的费用,工期延误损失赔偿最高为合同总额的10%;
\n3、因供方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在延误期内又发生不可预见且不可避免的政府原因等,此期间不计入工期延误时间。
\n第十条:争议解决
\n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n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转让
\n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和转让;
\n2、供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n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约定
\n1、合同由需、供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n2、本合同一式 份,需供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前提下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n\n甲方(公章):\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地 址:\n电 话: \n开户银行:\n账 号:\n日 期: 年 月 日\n | \n乙方(公章): \n法定代表人: \n委托代理人: \n地 址:\n电 话: \n开户银行:\n账 号:\n日 期: 年 月 日\n |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n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n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8.2规定的内容、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本部分内容格式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格式的表格可扩展)填写提交,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n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n4.磋商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n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n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n(格式)
\n(正/副本)
\n (项目名称)
\n响应文件
\n项目编号:SXSH-[2022]-051
\n1401812022CCS00021
\n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日期:二○二二年 月 日
\n目 录
\n商务部分
\n1、磋商函………………………………………………………………………………
\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n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n5、银行开户许可证……………………………………………………………………
\n6、资质证书……………………………………………………………………………
\n7、项目负责人证书……………………………………………………………………
\n8、社保缴费证明………………………………………………………………………
\n9、纳税证明……………………………………………………………………………
\n10、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n11、“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n12、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
\n13、无违法记录声明…………………………………………………………………
\n1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n15、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n1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1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n 技术文件部分
\n1、开标一览表…………………………………………………………………………
\n2、报价明细表…………………………………………………………………………
\n3、服务技术偏离表……………………………………………………………………
\n4、技术服务方案………………………………………………………………………
\n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
\n1、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n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n3、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n4、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
\n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n6、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适用)…………………………………………………
\n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n商
\n务
\n部
\n分
\n一、磋商函(格式)
\n致: (采购人) :
\n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为此:
\n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开启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n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n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n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磋商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n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磋商将被拒绝。
\n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7、承诺完全满足和磋商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服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n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n9、如果在磋商开启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n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n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服务。
\n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n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n(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n(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n(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n(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n(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
\n(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n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供应商代表姓名: E-mail:
\n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n供应商(公章):
\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年 龄: 职 务:
\n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n特此证明。
\n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n :
\n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n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n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n供应商公章:
\n日 期:
\n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n银行开户许可证
\n资质证书
\n项目负责人证书
\n社保缴费证明
\n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缴纳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社会保险的凭证(或第三方代缴收费凭证)及人员明细(加盖供应商公章)
\n纳税证明
\n响应截止日前半年内缴纳任意月份任意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n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n““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n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
\n\n\n\n\n\n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n |
证 明
\n我单位本次所参加 项目的保证金 元,由我单位的基本账户(账号: )转出,情况属实。
\n如存在不真实和弄虚作假形式,我方愿意放弃中标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n特此证明
\n供应商: (盖单位章)
\n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n 年 月 日
\n十三、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n :
\n我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十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n :
\n本单位现参与项目 (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n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n日期:
\n十五、近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所在地\n | \n |
\n发包人名称\n | \n |
\n发包人地址\n | \n |
\n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开工日期\n | \n |
\n竣工日期\n | \n |
\n承担的工作\n | \n |
\n工程质量\n | \n |
\n项目经理\n | \n |
\n技术负责人\n | \n |
\n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n | \n |
\n项目描述\n | \n |
\n备注\n | \n |
注:1、同类型业绩指地理信息类。
\n2、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n3、具体年份要求见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n十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 话\n | \n | |||||||
\n联系方式\n | \n传 真\n | \n | \n网 址\n | \n | |||||||
\n组织结构\n | \n |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技术负责人\n | \n姓名\n | \n | \n技术职称\n | \n | \n电话\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
\n企业资质等级\n | \n | \n其中\n | \n项目经理\n | \n | |||||||
\n营业执照号\n | \n | \n其中\n | \n高级职称人员\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n其中\n | \n中级职称人员\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n其中\n | \n初级职称人员\n | \n | |||||||
\n账号\n | \n | \n其中\n | \n技 工\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十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n技
\n术
\n部
\n分
\n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 货币:人民币/元
\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报价\n | \n(大写) \n(小写) \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 |
\n质量\n | \n |
\n备注\n | \n |
供应商(公章):
\n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二、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n供应商: (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三.服务技术偏离表(格式)
\n项目名称:
\n项目编号:
\n供应商名称:
\n\n序号\n | \n磋商文件要求\n | \n响应文件\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供应商: (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 (签字或盖章)
\n 日期: 年 月 日
\n四、技术服务方案
\n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n政
\n府
\n采
\n购
\n政
\n策
\n性
\n要
\n求
\n部
\n分
\n一、节能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名称\n | \n制造商\n | \n产品\n型号\n | \n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n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二、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适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产品\n名称\n | \n制造商\n | \n注册\n商标\n | \n产品\n型号\n | \n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n | \n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提供所投产品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并予以标记。
\n供应商(公章):
\n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n日 期:
\n三、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
\n软件产品为正版软件(如适用)
\n四、所响应信息安全产品属于
\n《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如适用)
\n(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n五、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n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n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注:报价人除填写此函外,还需提供由地市级以上国家行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磋商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并且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否则不予认定。
\n 企业名称(盖章):
\n日 期:
\n六、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适用)
\n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
\n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投标人名称: (盖章)
\n日 期:
\n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附件
\n账户信息函
\n山西四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
\n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项目编号: ,本公司已交付投标保证金 元,我公司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缴纳期间的利息,如我公司中标,其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从招标保证金中扣除。
\n账户信息(开户行: 账号:
\n行号: )。
\n附:投标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n\n\n\n\n\n |
投标单位公司名称: (公章)
\n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n投标单位经办人: (签字)
\n联系方式:
\n代理公司经办人: 代理费: 退还金额:
\n退保证金日期: 年 月 日
\n注:此表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签字盖章后在开标时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n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