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s-qcnk-h-2023-300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宇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S-QCNK-H-2023-300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
(二)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招标方式: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联合公开招标。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作为本次招标的组织方,招标结果由参与联合招标的企业共享。
(四)服务期: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评价合格,招标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
(五)入围数量:2家。
(六)项目地点:中烟实业所属9家企业及其分厂及关联企业。
三、招标内容
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进行电商招标,电商采购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文化用品、办公家具、电器设备、信息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耗材、文体健身设备、食堂物资、劳保用品(包括医用防护、特种作业用品等)、生活用品、工业用品、宣传促销物料等,以上商品须为投标人自营商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的主网站应具有网站ICP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ICP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与ICP经营许可证不是同一主体,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授权书,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七)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三)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四)中国烟草总公司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二)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
(3)获取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4)携带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②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邮箱
(3)递交资料:现场获取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账号:47190001411032518030001
行号:308191036122
(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1号巨华嘉禧酒店三楼Ⅰ号会议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收件人:张晓宇
(四)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1号巨华嘉禧酒店三楼Ⅰ号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宇、李驰
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全称)的(姓名)(职务)(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S-QCNK-H-2023-300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企业网络采购电商平台招标项目
(二)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三)招标方式: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联合公开招标。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作为本次招标的组织方,招标结果由参与联合招标的企业共享。
(四)服务期: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评价合格,招标人与中标人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评价不合格,不再续签。
(五)入围数量:2家。
(六)项目地点:中烟实业所属9家企业及其分厂及关联企业。
三、招标内容
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进行电商招标,电商采购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办公文化用品、办公家具、电器设备、信息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耗材、文体健身设备、食堂物资、劳保用品(包括医用防护、特种作业用品等)、生活用品、工业用品、宣传促销物料等,以上商品须为投标人自营商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投标人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投标人的主网站应具有网站ICP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ICP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与ICP经营许可证不是同一主体,需提供投标人总公司或属同一集团关联公司的主网站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被授权合法使用该主网站进行经营活动的授权书,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七)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查验,否则自行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特别说明: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其合同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
(三)内蒙古昆明卷烟有限责任公司
(四)中国烟草总公司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二)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投标人直接到获取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1006室。
(3)获取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4)携带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格式见附件1);
②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2、网上获取:投标人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1)获取时间: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6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邮箱
(3)递交资料:现场获取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
收款单位: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巨海城支行
账号:47190001411032518030001
行号:308191036122
(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1号巨华嘉禧酒店三楼Ⅰ号会议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采用邮寄送达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送达所需要的时间,邮寄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投标人应自行核实邮件到达情况。由于物流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固,以防密封受到破损,如果发生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
4、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东街12号银联大厦10层
收件人:张晓宇
(四)开标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31号巨华嘉禧酒店三楼Ⅰ号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晓宇、李驰
招标人:中烟实业所属企业及关联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3年2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全称)的(姓名)(职务)(性别)为我单位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在我单位参加的项目投标活动过程中有权代表我单位做出相关意思表示。被授权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署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代表我单位,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姓名: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