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阳县彩山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金额
300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y-gc-20220726-02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芳0538-8669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8
公告正文

  本招标宁阳县彩山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阳县兴宁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宁阳县彩山旅游区开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NY-GC-20220726-02

2.3建设规模:规划面积约154.6公顷,整体定位是彩山文化生态公园,打造集文化传承、教育研学、山地休闲、林果生产等功能为一体的山地文农旅综合体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采购、工程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交(竣)工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7招标控制价:3000万元,其中设计费100万元,施工费2900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和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1公告时间:2022年07月27日至2022年0802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办理招标文件下载即可。

4.2下载地点: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下载方法: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181445分。

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人:宁阳县兴宁文旅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文庙街道清风路369号绿景中心20楼

人:马经理

话:0538-56606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项目经理:董芳

话:0538-8669234

真:0538-8669234

电子邮件:sdjwgl@163.com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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