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惠景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大道中东侧、绿景一路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惠景中学附属小学建设工程位于佛山大道中东侧,绿景路星星花园南侧,绿影东街西侧。规划净用地面积约为 22074.46 ㎡(以日后正式批复为准)。拟建总建筑面积约为 47960.7平方米。总投资暂定约 3.91 亿元(以立项批复为准)。
2.3 项目服务周期:本项目的咨询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到完成项目竣工决算为止,最终服务期以实际时间为准。
2.4 本项目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5.23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本项目概算编制、预算编制、变更预算(设计变更、签证)审核、结算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与管理规划(含资金计划、经济分析、控制价与中标价对比分析、变更分析、进度计划(工期定额计算)、支付审核及办理四价备案等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其他咨询服务工作内容:配合委托人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 质量要求:服务质量及成果文件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符合本项目合同的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出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是指目前没有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的状态)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10 月 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 月 14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 月 14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 具体开标室详见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代建项目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智联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安泽街1号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松风路33号6、7楼 |
邮编:528200 |
联系人:卢工、欧工 |
联系人:史工 |
邮 编:528000 |
电话:0757-82285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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