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贾网工挂[2024]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g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贾网工挂[2024]1号

经贾汪区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4-G1 青山泉镇,西经二路东侧,纬三路北侧,子姚河南侧 25519 工业
工业用地
1≤容积率 45%≤建筑密度≤56% 绿化率≤7% 50 517 517 10(万元)
2024-G2 大吴办事处,疏港大道北侧,金桥路东侧,经五路西侧 38740 工业
工业用地
1.10≤容积率 45%≤建筑密度≤55% 绿化率≤15% 50 785 785 10(万元)

1、宗地编号:2024-G1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15

2、宗地编号:2024-G2

建设内容:

投资强度:4500

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15

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江苏省和贾汪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团体、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开办、投资、入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在此公告发布之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1、取得了出让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事项,但没有按约定时间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2、在本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因自身原因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期开、竣工建设,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3、涉及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定,尚未处理完结的。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20日,到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贾汪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xz.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02月21日起至2024年03月0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03日11时。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宗地编号:2024-G1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3月03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3月03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2月21日9时 至2024年03月05日15时。

2、宗地编号:2024-G2

报名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3月03日 11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03月03日 11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02月21日9时 至2024年03月05日15时。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一)网上交易实行报名资格后审制度,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的竞得人须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得通知书》,按须知要求将有效报名资料提交出让人进行报名资格等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成交确认书》,确定其为成交人。 (二)竞买人公司注册地不在本区的,在土地成交后必须在贾汪区重新注册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法人不得变更。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其它要求,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也可于地块挂牌截止前,到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四)登录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报名需要办理CA证书,可到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F03窗口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徐州市贾汪区府佐路7号行政中心东区A楼

联 系 人:郑先生、付女士

联系电话:0516-69099377

开户单位:根据情形自行选定

开户银行:根据情形自行选定

银行帐号:根据情形自行选定

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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