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装备模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02-W1311
三、项目概况:
项目内容:装备模拟物资器材25类,可满足基础练习、模拟仿真练习需求
项目编号:2024-JQ02-W1311
项目名称:装备模拟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449.1万元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4,491,000.00元,肆佰肆拾玖万壹仟元整
采购包1:4,491,000.00元,肆佰肆拾玖万壹仟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4,491,000.00 元,肆佰肆拾玖万壹仟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50:00,下午14:30:00至17: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开标大厅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线下申领流程:①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右侧“服务中心-软件下载-软件类”栏目下载离线编标客户端,在不连接互联网的专用电脑上安装(后续仅能在此电脑编标),上传资料信息并导出“环境检测及信息数据包”;②供应商将数据包(使用光盘刻录)交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导入系统,经审查通过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开标大厅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开标大厅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1728181-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需采用A4纸,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注意: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按顺序整理,携带相关资料在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开标大厅(申领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2083810871,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1:50, 14:30-17:20)现场申领光盘。(请自行把控采购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参考模板见附件);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参考模板见附件);
6.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书面声明(参考模板见附件);
7.申领采购文件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8.招标文件申领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电子版excel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9.特殊资质的盖章版证明材料(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复印件)
二、1.本项目特定资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制作投标文件时如有保密资质和其他涉密不能在客户端上传的资料,该部分资料在客户端制作时可以上传线下提交资料说明,采取线下提交资料的方式审查评审,投标时一并提交。该部分资料线下提交要求: 资料文件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一正2副,单独装入密封袋内(不要与光盘混装封存),封口处应当盖有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等信息。
三、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助理(项目咨询)、采购服务热线
办公电话:020-83815851转8342、020-33975302(采购服务热线)
移动电话:020-83815851转8342
传真:020-8381585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甘园路50号(广营大厦)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助理
联系电话:020-83815806/020-83815823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助理
联系电话:020-83815851-8401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