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金额
8093.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093.4万元
招标公司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刘工1357721284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辉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工177872309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项目EPC总承包f2496b36-1437-418e-b459-31fe34651a4b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2496b36-1437-418e-b459-31fe34651a4b | ||
建设规模: | 约8093.40万元f2496b36-1437-418e-b459-31fe34651a4b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10 15: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5520758 |
备注: | 本次变更只涉及系统选项变更,不变更招标公告实质内容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刘工 |
办公电话: | 1357721284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辉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陆工 |
办公电话: | 17787230907 | 移动电话: | 1778723090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400419001001 |
标段名称: | 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30 09:00 |
开标地点: | 云龙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093.4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镇村生活垃圾小型化分散式焚烧处理项目EPC总承包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详见公告附件 |
资质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其他: | 无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4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30 09:00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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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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