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泉州段沥青混合料拌和委托加工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谈判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现对2023年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泉州段沥青混合料拌和委托加工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XM1-2023-FW-002)的下述内容和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中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谈判采购内容和要求:
合同包 | 供应范围 | 细目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控制 单价 (不含税)(元) | 增值 税率 (%) | 控制总价(元)(含税) | 备注 | ||
包1 | 暂定为福泉泉州段,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 | 1 | 原生AC-16、AC-20、ATB-25沥青混合料拌和(不含沥青) | t | 10000 | 200 | 13 | 2260000 | 满足沥青路面维修各结构层规格要求 | ||
2 | SMA-13沥青混合料拌和(不含沥青、石料) | t | 15000 | 105 | 13 | 1779750 | |||||
3 | 超薄沥青混合料拌和(不含沥青、石料) | t | 35000 | 110 | 13 | 4350500 | |||||
1、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供应商首次报价或者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上述规定的最高控制单价及最高控制总价,否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增值税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费率,供应商应按照以上所列费率计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际根据供应商开具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据实结算。 2、清单表中的服务供应周为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在供货周期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根据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及施工计划等要求及时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具体通知为准。 3、清单表中的数量均为为统一报价而暂定的数量,供应的范围包含但不局限于上表所列的路段,实际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等情况对供货范围、混合料类型及供货数量进行调整,最终供应数量根据实际供货情况结算。供应商应考虑可能因取消供货、实际供货数量与清单中数量差异较大而产生的报价风险。 4、沥青混合料运输由采购人运输供应商负责,运费仅作为采购人进行评审使用。 5、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沥青混合料拌和的所有费用以及为提供和完成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所需的碎石(SMA-13、超薄罩面沥青混合料玄武岩石料由采购人自行提供,其余所有石料由供应商提供)、矿粉、抗剥落剂、木质素纤维、拌和楼加工、拌和人工、机械设备使用费、水电费、柴油、重油、拌和场地、试验检测、利润、税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沥青材料、混合料运输由采购人自行提供。 6、实际供应数量超出合同包数量时的调价要求: a.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以内(含30%),则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b.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30-50%范围以内(含5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1%; c.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50-70%范围以内(含70%),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2%; d.若报价清单中任一细目实际供应数量比合同暂定数量增加在70%以上,数量增加部分的结算单价在合同单价的基础上下调3%; 7、若因采购计划调整,采购人要求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所需的改性沥青,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按照实际使用的改性沥青的数量进行结算,单价按照《福建交通造价信息网》公布的所在地当月国产改性沥青的信息价计算。 8、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将不予退还其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成交人按转包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 |
3.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谈判内容及服务的中国境内企业,必须是具备沥青混合料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采购招标中出现过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放弃中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且在处理期限内的(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为准,且在处理期限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或被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因供货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合同执行不到位等原因列入不合格供应商黑名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供应商应提供拟投入本合同包拌和楼在本项目供应周期内的石料供应合同。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谈判。
4.愿意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1日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下载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8月21日15: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三楼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报价评审时间、地点: 2023年8月 21日15: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三楼会议室公开评审。
6.谈判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8月21日在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银高速公路福州西出口左侧养护大楼三楼会议室进行谈判,具体准确时间另行通知。
7.凡对本次谈判提出咨询澄清或疑问,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与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联系。
8.谈判文件和要求如有补充修改,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将通过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网址:www.fjgsyh.com)通知,请供应商自行关注。
9.评审办法:最低价评审法,即沥青混合料拌和+沥青混合料运输费用合价最低,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采购人: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中美村福州西养护大楼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17856929821
谈判保证金账号:
开户名:福建省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一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1402026129601219939
6、附表:混合料运量计算表(1).xlsx
6、2023年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泉州段沥青混合料拌和委托加工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6、授权委托书(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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