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2025年于洪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23.6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06
预算金额23.6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晶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2024年、2025年于洪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2025年于洪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外包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06
项目名称:2024年、2025年于洪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外包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25,000.00
最高限价(元):625,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服务项目结束后(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12月3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检测结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296,500.00
最高限价(元):296,500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服务项目结束后(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12月3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检测结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20,220.00
最高限价(元):620,220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服务项目结束后(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12月3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检测结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236,440.00
最高限价(元):236,440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服务项目结束后(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12月3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检测结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201,840.00
最高限价(元):201,840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采用1+1模式),第一年服务项目结束后(第一年服务期为2024年12月31日止),经采购人确认,检测结果达到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请投标人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本单位所属规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电子版备份文件至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二楼会议室)现场递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否则后果自负。
3.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4.本项目共5个包组,兼投不兼中。本项目每包组采购预算为每年的预算金额,单位为“元/年”。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于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9号
联系方式:024-25318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806室
联系方式:024-31086855-801
邮箱地址:lnjj88566@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21001404001059081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晶、朱美娜
电  话:024-31086855-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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