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2.2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宏彬0551-6519953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8
公告正文
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综合利用研究项目EPC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综合利用研究项目(二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无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无
1.4
招标人: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全厂污废水综合利用研究项目EPC总承包(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DFWGZ01491/JG2023-12-1550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DFWGZ01491/JG2023-12-1550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高塘村北城垃圾填埋场北侧
2.6
建设规模:全厂污废水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规模及参数:
(1)高盐废水:高盐废水日总产生量408m?,主要为循环水排污水。高盐废水分两期建设,一期和二期分别为200m?/d(10m?/h),本次招标为一期项目200m?/d(10m?/h),二期的土建结构和部分公共设备在一期工程内同步一次性建成。
(2)常规废水:常规废水日产生量为288m?/d,主要是一体化净水器排污水等,本次招标规模为300m?/d(15m?/h)处理量。
2.7 合同估算价:4522807.25元
2.8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日须调试合格,产水达到规定标准。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资料编制汇总;土建工程,工程接口全部工作(招标方提供蒸汽、压缩空气、工业水、需处理的污废水、雨水、浓水、电源等接入点、控制系统接入点,投标方负责接入,包括但不仅限于设计、供货、土建、安装、调试、质量保证、碰撞工艺避让与改造等),旧设备改造、新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施工、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配合环保及消防验收等所有内容。协助招标人办理属地所规定的一切合规建设手续(项目建设全过程档案、不动产业证办理所需的资料以及相关许可证的办理)。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 项目类别:EPC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④任意之一资质:①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
(3)
施工负责人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1个包含反渗透工艺的污、废水处理业绩【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总承包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等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8月8日11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0099-555。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199536。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8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8月8日11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9号开标室。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1;《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见招标公告附件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长丰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长丰县陶楼镇
邮    编:231121                        
   
联 系 人:郭工              
电    话:1768127755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邮    编:230051
联 系 人:周宏彬
电    话:0551-65199536/17775059772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0099-555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2.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需查看注意事项,详见:电子交易系统—平台服务—电子招标投标—操作指南—进场项目(合肥)。
12.3 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在使用投标工具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网络技术服务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徽商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4518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中国银行
开 户 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97545598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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