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2332022000107
预算金额36.81万元
招标公司红原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28-6150100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2332022000107

二、项目名称:白河红原县瓦切镇牧草产业园区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省盛世华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汶川县映秀镇岷江西二路53号 368,10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盛世华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监理服务 白河红原县瓦切镇牧草产业园区防洪治理工程监理采购项目 本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一)服务范围:本项目建设的全部内容的施工监理工作,包括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监理工作。 (二)服务目标:确保工程安全施工,按合同工期完工,节省投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服务内容: 1.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安全监理,包括质量控制管理、进度控制管理、造价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管理、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及项目组织协调工作,配合采购人委托中介机构的审核工作等。 2.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规定的监理工作要求做好监理工作。 3.监理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协助采购人审查开工报告; ②审查承包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下达开工令; ③督促承包人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④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⑤编制投资控制计划,控制费用支出, 严格审核已完工程量,并按已完工程量签认承包人工程中期付款申请;。对变更及新增项目,监理应对工程量进一步确认并审核承包人申报工程造价,以控制费用支出。 ⑥经设计咨询单位审核、采购人批准设计变更后,发布施工工程变更令;严格签证,检查督促实施单位执行合同情况; ⑦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进行测试和监控; ⑧监督承包人严格按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质量,采用旁站监理、巡视检查、成果质量抽查、质量控制记录审核等手段实施成果质量控制;重要工程部位督促承包人实施预控措施; ⑨抽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及处理; ⑩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基础上监督施工单位计划执行情况,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签发《监理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采取纠偏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及时汇报采购人; ?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变更合同时对变更合同进行审核;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采购人与承包人之间的争议及相关项目协调工作;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实施; ?编制监理工作月报、监理工作总结和质检运行报告,报采购人和相关主管部门; ?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审核竣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编制监理工作竣工资料和项目工程最终总结;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修复、检修、检验、实验及相关监理工作; ?签发交工验收证书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四)具体要求: 1.当供应商委派的监理人员不能满足本合同项目的工程实际进度需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配备或增加专业监理人员,供应商不得拒绝,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2.在监理服务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在施工现场派驻监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直至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全部完成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终止时,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3.在监理服务期间,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若采购人认为成交供应商派驻现场的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或不适应本项目管理工作或有从事其他与监理工作相违背的活动,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更换,成交供应商应予积极配合并及时更换。 4.若成交供应商拒绝按照采购人指令更换采购人认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或其主要项目监理人员经过2次以上更换仍然达不到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将认为成交供应商无能力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监理服务工作,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本项目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得同时监理其他工程项目,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能随意更换。 6.供应商须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器具。 7.供应商须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监督。 8.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工作,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相关服务事宜,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9.本项目服务期内,若采购人有服务需求,供应商须在8小时内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决。 10.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须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采购人将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及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68,10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坤契刘敏王正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及相关规定,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计划备案编号:51323322210200000230[2022]00112 。采购监督机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66551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红原县水务局

地址:四川省阿坝州红原县邛溪镇崇唐巷9号

联系方式:0837-266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方式:028-61501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8-61501001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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