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宣传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sd-2023-713
预算金额15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招标联系人种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忠义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宣传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3-71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宣传工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宣传工作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印刷服务;(002)视频采集、编辑、制作宣传、数据分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印刷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
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002视频采集、编辑、制作宣传、数据分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
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
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
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竞争性磋商
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2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前往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
座2幢215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
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七、其他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宣传工作服务项目,本项目共分为两包,第1包:印刷服
务,预算金额15万元,入围2家供应商。第2包:视频采集、编辑、制作宣传、数据分析
服务,预算金额20万元,入围2家供应商。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
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
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
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联系人: 种老师
电 话:022-272838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 张忠义
电 话: 022-23717450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