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上虞市招投标中心受上虞市房屋拆迁安置所委托,就消防应急电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Z2009007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消防应急电源(120KV,延时90分钟)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国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施工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设计施工能力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且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授权代理商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2):制造商具有EPS电源主机设备相应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
所投EPS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消防认证许可、国际标准产品认证。(3):投标人在二年内需承接过单个合同50万(含)以上的EPS设备供应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备核对)。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00
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3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2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六、投标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3楼)
七、开标时间:
八、开标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3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
银行账号:733411018260007161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设备生产商公章)
(2)介绍信
如代理商必须提供厂家项目授权书
(3)所投EPS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消防认证许可、国际标准产品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设备生产商公章)
提供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设备生产商公章)(4)投标人在二年内承接的单个合同金额50万(含)以上工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查过后退还)。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上虞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龚松吴春云
联系电话:0575-82219708、13858531515、82116432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