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颍东区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3999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y2023gc0170
预算金额39996万元
招标公司阜阳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超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明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Y2023GC0170 )
颍东区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颍东区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7-341203-04-01-80744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阳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阳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3211.91平方米,包含1-5#生产车间(其中3#车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6#、7#宿舍楼,8#、9#设备车间、门卫等 ,以及配套建设地道路、强电、弱电、给排水、绿化、停车场、智能充电站、消防、污水处理、广告牌、安防系统、雨污管网、暖通、电梯、临时用电、围墙等。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 60 日历天,施工 3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设计和施工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及所有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规范、标准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和施工的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
1)本项目总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批准后的全部建设内容及总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未明确处为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全部附属配套设施的勘察服务。
2)本项目设计包含土建、以及配套建设地道路、强电、弱电、给排水、绿化、停车场、智能充电站、消防、污水处理、广告牌、安防系统、雨污管网、暖通、电梯、临时用电、围墙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以及危大工程专项设计等;施工图设计评审论证、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工程分部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阶段与设计单位相关的设计、指导、咨询、参与等服务。
(2)施工范围:
施工内容主要包含土建、以及配套建设地道路、强电、弱电、给排水、绿化、停车场、智能充电站、消防、污水处理、广告牌、安防系统、雨污管网、暖通、电梯、临时用电、围墙等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答疑、审图修改文件等)的工程范围;各相关专业的预埋、预留等,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约39996.00 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 家。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7日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辉 法定代表人: 张明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兴业路108号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依水苑四楼
邮 编: 236000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刘超 联 系 人: 胡鹏 刘明智 王自立
电 话: 19956817276 电 话: 18955806293 18955802319 1895580686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955802319@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年 9 月 15 日
(项目编号: FY2023GC0170 )
颍东区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 颍东区智慧化乳制品中央工厂及生态智慧牧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阜阳市颍东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07-341203-04-01-80744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阳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阜阳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东区
2.2 建设规模: 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13211.91平方米,包含1-5#生产车间(其中3#车间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6#、7#宿舍楼,8#、9#设备车间、门卫等 ,以及配套建设地道路、强电、弱电、给排水、绿化、停车场、智能充电站、消防、污水处理、广告牌、安防系统、雨污管网、暖通、电梯、临时用电、围墙等。
2.3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其中设计及图审期限 60 日历天,施工 30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设计和施工必须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及所有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规范、标准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和施工的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
1)本项目总规划方案和初步设计批准后的全部建设内容及总规划方案、初步设计未明确处为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的全部附属配套设施的勘察服务。
2)本项目设计包含土建、以及配套建设地道路、强电、弱电、给排水、绿化、停车场、智能充电站、消防、污水处理、广告牌、安防系统、雨污管网、暖通、电梯、临时用电、围墙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以及危大工程专项设计等;施工图设计评审论证、图纸审查、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工程分部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阶段与设计单位相关的设计、指导、咨询、参与等服务。
(2)施工范围:
施工内容主要包含土建、以及配套建设地道路、强电、弱电、给排水、绿化、停车场、智能充电站、消防、污水处理、广告牌、安防系统、雨污管网、暖通、电梯、临时用电、围墙等所有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答疑、审图修改文件等)的工程范围;各相关专业的预埋、预留等,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等。
2.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 约39996.00 万元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方式
3.3.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3.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3.3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投标人应当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并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在最终生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4.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4.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4.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4.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4.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 家。
3.5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 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http://jyzx.fy.gov.cn/FuYang/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7日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优质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2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是。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否。开标地点: (地址 )。
注:疫情期间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即可,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发布。
8.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荟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高辉 法定代表人: 张明
地 址: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兴业路108号 地 址: 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依水苑四楼
邮 编: 236000 邮 编: 236000
联 系 人: 刘超 联 系 人: 胡鹏 刘明智 王自立
电 话: 19956817276 电 话: 18955806293 18955802319 1895580686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8955802319@qq.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9.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9.1 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
2023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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