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50.7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21130120240712001
预算金额150.75万元
招标公司北票市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耿爽0421-535102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1130120240712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朝阳市,北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150.759130 万元,招标人为北票市中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8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G21130120240712001 项目名称: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7591.30 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7591.30 元 采购需求:北票市中医院宣传标识制作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10 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 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 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 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 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票市中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票市中医院 地 址:北票市和平街中华路东段 14 号 联 系 人:耿爽 电 话:0421-5351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 联 系 人: 李海洋 电 话: 0421-2920608 电子邮件: 12927213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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