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省直] | |
项目名称 | 接装原纸、铝箔衬纸、卡纸、BOPP膜、压花钢辊合格供应商入围 | ||
发布时间 | 2017年12月08日 |
蚌埠卷烟材料厂接装原纸、铝箔衬纸、卡纸、BOPP膜、压花钢辊合格供应商入围(01、02包)评标结果公示
一、蚌埠卷烟材料厂接装原纸、铝箔衬纸、卡纸、BOPP膜、压花钢辊合格供应商入围(招标编号:GN2017-07-2227),于2017年12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三开标室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01包:接装原纸
第一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30000元
第二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24000元
第三名:潍坊华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30000元
02包:铝箔衬纸
第一名: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04000元
第二名:仙鹤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093600元
第三名:潍坊华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04000元
第四名:青州市板纸厂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104000元
公示期:自2017年12月8日至2017年12月1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